株洲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1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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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6-07-03
  • 标签:株洲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1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株洲市市域范围,包括株洲市区天元、芦淞、荷塘、石峰、云龙五区及其下辖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株洲县五县(市),共有140个乡镇,2225个行政村。市域总面积11262㎞2,其中市区面积535㎞2。  
第二节  规划时限 
 
一、近期:2011—2015年(开发建设期) 
着重开发具有启动和引导功能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对整个株洲市旅游业发展能起到启动和辐射作用的炎帝陵、云峰湖、神农城等重点旅游项目,以此作为株洲旅游业的骨干脉络,初步形成株洲旅游特色。 
二、中期:2016—2020年(发展开拓期) 
着重于旅游产业的发展开拓,完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及配套旅游产品等各建设项目,应在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与重点项目、形成精品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储备旅游资源,形成旅游产品序列,旅游目的地的建设初见成效。 
三、远期:2021—2025年(整合提升期) 
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变动,对旅游产业结构体系进行整合、提升,逐步提高休闲度假和生态旅游的比重,提质增效,增强各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旅游支撑和保障体系。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