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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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水土资源,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环境与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水土流
失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及水质安全有着重要影响,是我国的主要环境问
题。
花垣县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边陲,东邻吉首,南接凤
凰,北与保靖接壤,西与贵州松桃、重庆秀山两县交界。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28°10′—28°38′
东经 109°15′—109°38′之间。县境南北长 49.5 公里,东西宽 38.5 公里,总面积 1109.90 平方
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 0.52%。县域交通发达,G319 G209 贯穿全县,吉茶高速自东南
往西北跨越县境,张花高速大大缩短了花垣县与张家界之间的距离,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国
道、省道为主干,县、乡、村级公路相配套的交通网络体系。据调查,全县现有水土流失以
轻度和中度水力侵蚀为主,主要分布在坡耕地、缓坡园地、郁闭度较低的疏林地和荒草地、
采矿用地、农村村道、滩涂及其空闲地、沙地、裸地等地类上,水土流失造成农田淤埋,引
起土地生产力下降,破坏土地资源;同时,淤积水库、淤塞河道,造成面源污染和水源地水
质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局部地区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水土流失
已成为花垣县工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瓶颈之一,影响县域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永续利
用,影响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
花垣县水土保持规划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指导花垣县水土保持工作的
技术支撑,是合理开发利用花垣县水土资源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水土保持决策科学化、民
主化的重要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
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积极践行花垣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和优化
农业产业的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
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区域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维护粮食、国
土、饮水和生态安全,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2016 4
19 日,湖南省水利厅开展了全省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编制工作。2020 7 月,我局委托湖南联
信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花垣县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湖南联信水利工程设计
III
有限公司受委托后成立了规划编制组,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并结合《花垣县
县城总体规划(
2010-2030)》、《花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6 年修订
版)》、《花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花垣县城镇体系规划
2006-2020 年)》等相关规划,按照新颁布的《水土保持编制规范》(SL335-2014)等相关
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在湖南省水利厅、花垣县水利局及花垣县发改、国土、农业、林
业、统计以及有关乡镇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于 2020 10 月,完成了《花垣县水土保持规
划》的编制工作。
本规划范围涉及花垣县全境,规划基准年为 2019 年,规划期为 2021 -2030 年,近期水
平年为 2025 年,远期水平年为 2030 年。该规划系统分析了全县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
在的问题,认真研究了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以防治水土流失,合
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分区确定水土保持防治方略、目标与总体布局,提出
预防、治理、监测、监管和近期重点项目规划,为花垣县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生态系统、
促进江河治理、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民环境、推动农村发展,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
灾减灾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
花垣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