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万吨玉米胚芽压榨浸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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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玉米胚芽,粮油企业,食用油,水土保持
1.1.1 项目基本情况
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导向下,中国的粮油企业必然进入高速兼并、重组阶段,
将有一批大型粮油龙头企业涌现和成长,一大批技术与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低下
的小厂将会倒闭、破产,使中国粮油企业走上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并与国际
接轨的发展之路,加工及制成品开始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安全化、优质
化方向发展,综合利用水平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玉米油作为一种高档健康的食用油,口味清淡,其含有的营养成分对心血管
健康有益,深受关注饮食健康的消费者喜爱,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本项目建
成后,将实现年产值 15 亿元,利税 1 亿元,解决社会就业 200 人,有利于促进
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本项目生产的是国内需求量逐渐增长的产品,满足国内消
费需求。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2019 年本)》鼓励类(第一类)第十九项“轻工”第 32 条、第 33 条。
36 万吨玉米胚芽压榨浸出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境内,为建设类项
目,建(构)筑物设计等级二级,耐火性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项
目建设单位为吉林旭鑫油脂有限公司,项目分为两期,本期为一期项目,主要建
设玉米胚芽压榨、浸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玉米胚芽 36 万吨,生
产玉米色拉油 13 万吨、玉米胚芽粕 21.6 万吨、加浆玉米胚芽粕 2 万吨,目前厂
区主体等土建建设已完工,生产配套设施已完善,设备已全部安装,准备试车。
项目由工程建设区组成,总占地范围为 7.4441hm²,全部为永久用地。占地
类型全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 50472m3,其中挖方量 25236m3
表土剥离 21886m3),填方量 11725m3(含表土回覆 8375m3),余方 13511m3
余方为项目剥离的表土 13511m3,其中表土余方 13511m3赠送吉林省源利市政工
程有限公司用于土地复垦。工程于 2019 9 月开工,2021 10 月底完工,总
工期 26 个月。项目完工后,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工程总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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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28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8000 万元。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旭鑫油脂有限
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工程项目区内不涉及拆迁及安置与专项设施改
(迁)建。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18 6 月,吉林旭鑫油脂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
完成了《
36 万吨玉米胚芽压榨浸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2018-220771-13-03-0055822021 9 月,受吉林旭鑫油脂有限公司委托,吉林
省吉垚测绘有限公司承担了编制《
36 万吨玉米胚芽压榨浸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的任务。为了详实了解和掌握项目情况,我单位于 2021 9 月组织技
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区进行了实地勘查,了解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地形地貌、植
被类型及林草覆盖率等情况;搜集了主体工程布局、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土石
方平衡等情况;研究分析了主体工程布局、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土石方平衡等
情况;收集了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水土保持区划及当地水土保持典型经验等资
料。在此基础上,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要求,界定出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了防治目标,进行了水土保持
措施设计,于 2021 9 月完成了《
36 万吨玉米胚芽压榨浸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的编写工作。
1.1.3 自然简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为平原地貌,项目区气候类型属温带大陆
性季风气候。光热资源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 5.8℃,年平均日照 2660.1
小时,无霜期 244.2 天,最大冻土深度 1.84m,年降水量约 418.2mm,多年平均
蒸发量 1687.7mm,主导风向为北风,年平均风速 2.7m/s;项目区主要土壤类型
为黑钙土;植被类型为天然针阔混交林;区域林草覆盖率 10.83%;土壤侵蚀类
型为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200t/km2·a
侵蚀模数背景值为 500t/km2·a,根据《吉林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 年)》,
项目区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不涉及水土保持敏感
区。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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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 6 29
日颁布,2010 12 25 日修订,2011 3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824 号令);
3)《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1992 9 14 日颁布,2013 11 29
日修订,2014 3 1 日施行);
4)《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
2018 3 30 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 7 1 日起施行);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5 号,
1995 5 30 日发布,2017 12 22 日以水利部令第 49 号修订);
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办水保〔
2018
135 号)。
1.2.2 技术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
4)《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
5)《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
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SL190-2007);
7)《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
SL342-2006);
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SL1328.27-2002);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355.21-2011);
1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
SL73.6-2015);
11)《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1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GB6000-1985);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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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2206-2018)。
1.2.3 技术资料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2015-2030 年);
2)《吉林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 年)》;
3)《吉林省水土保持公报》(吉林省水利厅,2019);
4)《松原市宁江区水土保持规划(
2017~2030 年)》;
5)《
36 万吨玉米胚芽压榨浸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辽宁省轻工设计
院有限公司,2018 6 月);
6)《
36 万吨玉米胚芽压榨浸出项目总平面图》(吉林省广建工程设计咨
询有限公司,2020 10 月);
7)《吉林旭鑫油脂有限公司规划竣工测量报告》(松原市佳吉测绘工程
有限公司,2021 5 月);
8)《吉林旭鑫油脂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平面图》(松原市佳吉测绘工程有
限公司,2021 5 月)。
1.3 设计水平年
本工程于 2019 9 月开工,2021 10 月完工,总工期 26 个月。方案设计
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 2021 年末。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
措施均按设计规模全部建成并初步发挥效益,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均为永久用地,防治责任面积 7.4441hm²
防治责任单位为吉林旭鑫油脂有限公司。
1.5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5.1 执行标准等级
项目区属于东北黑土区,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18)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
一级标准区域内,项目南侧 190m 为松原市宁江区韩家店村居民点,根据《生产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18),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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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
1.5.2 防治目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规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
下列基本目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
得到治理;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
护与恢复。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项目区土壤
侵蚀以轻度水土流失为主,确定本工程土壤流失控制比为 1.0,根据项目建设特
性,绿地率为 15%,调整后的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 94%,土壤流
失控制比达到 1.0,渣土防护率达到 92%,表土保护率 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
95%,林草覆盖率达到 15%。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项目建设区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不涉及泥石
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区,不涉及沟岸及
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水
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也不处于重要河流、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
综上,本工程采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二级防治标准,通过提高防治标准,
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
艺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工程符合国家及当地法律
法规的要求,能够达到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工程选址可行。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通过对工程主体建设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分析评价,本方案认为该工程建设不涉及压覆矿产资
源、不涉及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或滑坡危险区、不良地质作用区、生态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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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区,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监测站点、水土流失重点科研实验区,基
本不存在水土保持限制因子,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该项工程可行。
通过对占地面积、占地性质和占地类型的分析评价,本方案认为该项工程充
分利用现有资源,并将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在建设区空地内,减少了工程建设占
地面积,减少了对土地的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该项工程
占地合理。
通过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通过对主体工程具有
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将主体工程设计的雨水排水、栽植绿化乔木、
栽植花灌木和栽植紫羊茅等措施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主体工程缺少表土剥离、
全面整地、表土回覆和堆土临时防护,本方案进行补充完善,构成完整水土流失
防治措施体系。本方案认为主体设计单位对各区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具有较好
的水土保持功能,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 7.4441hm²,预测可能产生土壤流失量 568.55t,新增
土壤流失量 477.37t。通过对水土流失预测成果的综合分析,确定水土流失防治
和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时段为工程施工期。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工程建设区 1 个区。
1.8.1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项目生产特点,本方案对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分别叙述。
施工前对工程建设区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剥离的表土采取编织袋土拦挡、密
目网苫盖措施;采取雨水排水管线敷设,并对开挖管沟进行回填;在项目绿化区
域内实施表土回覆措施后,采取全面整地;主体工程完工后对绿化区域进行穴状
整地,并进行栽植绿化乔木、栽植花灌木以及撒播植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