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省级层面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规定,明确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01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同时,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市等各项创建均将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作为考核指标,目前省内南京、苏州、常州、扬州等9个城市均已建成或正在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实施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南通市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显得尤为迫切。该项目通过资源化途径,实现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从而构建一个环境友好的综合性处理基地,长久地提供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从根本上实现南通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财政部2014年9月23日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要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的制度体系。
垃圾处理行业投资人市场已比较成熟,不少投资人也看好此类项目。通过社会资本的参与合作,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减少政府责任风险分担,推动政府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该项目,既符合政策导向也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因此,在南通市区采用PPP模式建设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工程既能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正确决策,也从源头上杜绝“泔水猪”和“地沟油”回流食品流通环节,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必要举措。
第二节 编制依据
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可分为以下几个层面的法律法规等基本依据和相关支撑文件:
一、基本依据
1. 国家政策规定
(1)《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
(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6)《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7)《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主席令第12第十二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修正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修订版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
(2)《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2015〕25号令);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4)《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6)《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
(7)《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
(8)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
3. 省市级政策规定
(1)《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
(2)《江苏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2012-2020);
(3)《南通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3-2020);
(4)《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政发〔2013〕36号);
(5)《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
(6)《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的通知》(苏财金[2017]36号)。
二、相关支撑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2015〕25号令)需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本PPP实施方案即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建设方案
第一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位置
1. 项目名称
南通市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 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 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和通州区交界处陈桥北村。
二、项目实施机构
南通市政府授权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主要负责完成项目准备、社会资本采购、签订PPP项目协议及附件、监管项目建设、PPP协议履约监管和负责接受项目移交等。
三、项目公司
南通市政府同意南通城市建设集团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1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南通城市建设集团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0%;剩余部分约为人民币92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80%,由经公开招标方式选出的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二节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和通州区交界处陈桥北村。
第三节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各项主体生产设施和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含信息化监管平台)。主要工艺系统包括: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二、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方案采用“一次规划、一次设计、一次招标、两期实施”,工程占地面积约为60亩。其中,一期食物残余处理规模1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规模为15吨/天;远期食物残余处理规模扩建至2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规模扩建至30吨/天。一期工程土建按远期实施,设备按近期配备,第七年或当食物残余处理规模连续3个月超过一期额定处理规模的120%时开始二期建设。
三、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暂按:一期估算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560.83万元,二期估算的投资额为人民币5,989.95万元,收运设备更新投资为人民币1,542.84万元,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全部建设投资为人民币19,093.62万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论调整项目投资总额。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每吨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费人民币247.30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8%,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45%。
五、项目公司股权
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人代表南通城市建设集团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1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南通城市建设集团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0%;剩余部分约为人民币92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80%,由经公开招标方式选出的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六、项目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包括通州区部分区域、崇川区、港闸区和开发区,具体范围根据中心城区规划作相应调整。
主要处理对象为: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就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动植物食用油脂等废弃物。废弃动植物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七、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采用的工艺为食物残余预处理+厌氧制取沼气,废弃食用油脂采取预处理+制取毛油,沼渣干化焚烧、污水厂内处理达标纳管排放。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工艺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