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和水泥 稳定碎石搅拌站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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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碎石搅拌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名称: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和水泥稳定碎石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佑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沥青混凝土 20 万吨、水泥稳定碎石 40 万吨。
项目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北羊村,行政区划属洪洞县。其中心
坐标为:N 36°958.32″,E 111°3545.6″,交通便利。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土建费用 1746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
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施工进度:本项目总工期为 6 个月(0.5a),已于 2021 06 月开工建设,预计于
2021 11 月竣工验收。设计水平年为 2022 年。
项目组成:新建 1 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 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新建 1 4200m2
原料库,500m2办公区,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本项目不涉及取土场、弃土场。
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方案编制情况
1.2021 05 月,建设单位编制了《山西佑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沥青混凝土搅
拌站和水泥稳定碎石搅拌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2021 06 月,建设单位办理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106-141024-89-01-187754
3.2021 09 月,建设单位委托山西齐云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整
理及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2021 9 月编制完成了《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和水泥稳定碎石搅拌站建设项目水
1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3 项目区自然简况
项目区位于山西省南部临汾市洪洞县。洪洞县地处临汾盆地的北端,东部山地为霍
山背斜西翼,西部为吕梁支脉背斜东翼主要构造线为北东(NE300~350,构造特征是
断裂发育。项目区位于甘亭镇北羊村场区内地势较为平坦。
项目区位于半湿润区,四季分明:冬季干旱多风,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炎热多雨,
秋季晴朗凉爽天气较多。据洪洞气象站多年地面资料统计,本区气压变化范围在
950.7-971.7hpa 之间,平均 962.3hpa;年平均气温 12.1℃,一月最冷,平均气温-3.2℃,
极端最低气温曾降至-18.9℃,(1984 12 24 日),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 25.6℃,
极端最高气温 40.7℃(1966 6 21 日)。平均气温年较差 28.8℃;全年日照时段为
2258 小时;年平均降水量 491.0mm 左右,年内降水特点是冬春少雪缺雨,夏季降雨较
多,并集中在六、七、八月份,最大日降水量 106.6mm(1996 7 26 ),年蒸发量
1740.5mm,约为年降水量的 3.6 倍;无霜期 340d;年平均相对湿度 66%;最多风向以
静风为主,频率 38%,其次是 SW,频率为 6%,一年各月仍以静风频率最高,456
79 月的主导风向为 SW13811 月为 N 风,210 月为 E 风,12 月则为 SE 风,
年平均风速为 1.3m/s3 月份平均风速最大,为 1.8m/s89 月平均风速较小,为 0.8m/s
最大风速为 16.3m/s,每年出现八级以上大风日数平均为 5.8d,沙尘暴日数为 1.2d
项目区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汾河发源于宁武县管涔山,在洪洞北部堤村乡杨洼庄
入境,自北向南贯穿全县,县境内流程 45.8km。县域内有 13 条支流由东西两山经丘陵、
阶地,垂直向汇入汾河,形成明显的羽状水系,年正常径流量 0.73 亿 m3;地下水依地
形从北西、北东两个方向向汾河汇集,地下水埋深也沿流向由深变浅,地下储水量为 1.04
亿 m3,共有大小泉水 126 处,年径流量为 1.5 亿 m3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6,洪洞县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
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3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地震特征周期为 0.55s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褐土。县区自然条件复杂,地理环境多变,土壤类型也成多
样性特点。根据 1984 年土壤普查:分布着褐土、草甸土、棕壤、水稻土 4 个土类,计
12 个亚类,32 个土属,83 个土种。受气候,地形,土壤等因素的影响,县域自然植被
具有三个特点:种类丰富,数量不多,特有种少;东西丘陵山区主要为自然植被,包括
稀疏次生林、灌木林、草地和人工林。洪洞县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农作物主要为小麦、
2玉米、豆类等,果树栽培主要为苹果、桃、葡萄、核桃等。
洪洞县森林总面积 33.3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 14.7%。其中有林面积为 2.73 万亩,
森林主要有皮松、侧柏、油松、山杨、柞树、檀子松、普通毛白杨、刺槐、泡桐等树构
成。集中分布于东西两山。全县牧草面积 74503 亩,占全县总面积的 3.3%,其中天然
草地 74369 亩,占牧草地面积的 99.8%,人工改良草地 134 亩,天然草地主要分布于东
西两山。另外,汾河及其两岸的河漫滩还分布有较为丰富的湿地植物群落,全县形成了
复杂多样的生态环境,境内共有植物 600 多种,隶属于 105 科。
项目区位于临汾市洪洞县,属于西北黄土高原区汾渭及晋城丘陵阶地区,项目区属
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
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1000t/km2·a,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平均土
壤侵蚀模数为 320t/km2·a。本项目位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除此之外,不涉及
其他水土保持敏感区。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标准
本项目为建设生产类项目,位于临汾市洪洞县境内,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以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项目区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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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治理区,本方案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一级标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的有关规定,本方
案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以微度侵蚀为主,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应小于1;项目区位于半湿
润区,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根据干旱程度不进行调整。因受场地硬化限制,
林草覆盖率不超过15%
水土流失防治六个量化指标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控制指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通
2.1 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3 月)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
术标准》(GB50433-2018)中规定的有关限制性条款,对主体工程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分
2.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2.2.1 建设方案评价
本项目占地规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施工机械及工程材料可顺利到达
施工工地。场地租赁山西华瑞达医化科技有限公司场地,施工和生活用水、供电由场地
北山西华瑞达医化科技有限公司接入。其基础设施完备,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合理。
2.2.2 工程占地评价
本项目总占地 1.54h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采取相应的工
程及植物措施恢复植被。同时,将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布置在用地红线内,不新增临时
用地,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穗槐范围,减少工程占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工程建设对原来的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工程完工后,永久建筑物占压和地表硬化处
不再产生水土流失。同时施工结束后,对裸露空地进行平整、覆土绿化,使得工程占地
的水土流失可降到最低程度。
经综合分析,工程占地符合节约用地要求,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本工程占地合理。
2.2.3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主体工程施工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机械化施工便于加快工程进度,减少土面裸露
时间,从而减少一定的水土流失量,但机械施工会增加扰动面积,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范
围较大,施工过程中机械的来回运输也会增加地表的扰动频次和扰动范围,对占地造成
水土流失影响。开挖主要采用人工及其它小型机具配合开挖,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在生
产区。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在征地范围内,从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
的占地面积,减少了新增水土流失的可能性,避免了更大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同时,在
施工时间安排上,项目将进行分时段施工,减少了地表的长时间裸露,有利于减少施工
期的水土流失量。
7以上施工工艺通过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以及施工时段的规定,可有效的减少建设
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2.4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1.生活办公区
1)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
①场地硬化:生活办公区除去构筑物和绿化面积外全部硬化,防止了地表裸露,有
效减少水土流失,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②初期雨水收集池:主体设计有初期雨水收集池 1 座。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绿化:主体设计有绿化面积 0.22hm2。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调查后认为,生活办公区只考虑了绿化,未考虑绿化方式,本方案予以补充。未考
虑绿化区域的表土剥离、表土返还、土地平整,本方案予以补充。
2.生产区
1)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
①场地硬化:生活办公区除去构筑物和绿化面积外全部硬化,防止了地表裸露,有
效减少水土流失,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②排水沟:主体设计中有排水沟 110m,尺寸为 0.3m×0.3m 矩形排水沟。具有水土
保持功能。
③雨水收集池:主体设计有雨水收集池 1 座。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④绿化:主体设计有绿化面积 0.02hm2。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调查后认为,生产区只考虑了绿化,未考虑绿化方式,本方案予以补充。未考虑绿
化区域的表土剥离、表土返还、土地平整,本方案予以补充。未考虑临时堆土的临时防
护措施,本方案予以补充。
2.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2.3.1水土保持工程界定的原则
1.主导功能原则: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工程为水土保持工程,其设计、工
程量、投资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以主体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
程,不能作为水土保持工程。
2.责任分区原则: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将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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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各项防护措施算作水土保持工程,计入水土保持方案。
3.试验排除原则:难以区分以主体设计功能为主还是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
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些工程,主体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
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此类工程应计入水土保持工程。
2.3.2主体设计中纳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的措施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主要有场地硬化、排水沟、雨水收集池、绿化。
其中场地硬化不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排水沟和雨水收集池纳入水土保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