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朝廷酒业有限公司制酒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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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朝廷酒业有限公司制酒车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贵
州省仁怀市朝廷酒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址位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尧村村。项
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06°23′40.91″,北纬 28°1′41.25″,项目东北侧与大二路相接,
道路网络完善,交通便利。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72hm2,工程红线内永久占地面积为 2.72hm2,建构筑物占
地面积 0.88hm2,建筑密度 32.35%,绿化面积 7756.52m2,绿地率 28.53%
项目总占地面积 2.72hm2,其中已建工程区占地面积 1.1hm2,新建工程区占地
面积 1.62hm2,均为永久占地,无新增临时占地。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土方开挖量为 2.18 m3,回填土方量为 2.18 m3,无
外借土方,无弃渣产生。
本项目已建工程区于 2011 5 月开工,于 2012 2 月竣工,施工期 10 个月。
主要建设内容为:制酒车间 1 栋,制曲车间 1 栋,包装车间及综合办公楼 1 栋,配
套制酒、储酒设施。已建工程区建设时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本次纳入新建工程一
同编制。
新建工程区已于 2020 12 月开工,预计于 2022 6 月竣工,施工期 19 个月。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制酒车间 1 栋及包装车间 1 栋。项目总投资 4600 万元,其中
土建费用 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本项目为净地出让,不涉及拆迁安置。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9 号,2010
12 25 日修订通过,2011 3 1 日起施行);
2)《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2018 11 29 日修订)。
1.2.2 技术规范及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
6、《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7、《水土保持试验规程》(SL419-2007);
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0、《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1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1.2.3 技术文件及资料
1、贵州省仁怀市朝廷酒业有限公司制酒车间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测绘图;
2、《仁怀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
3、仁怀市土地利用现状图、水系图、土壤侵蚀分布图、测量地形图和统计年鉴
及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等。
1.3 设计水平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第 4.1.3:设计水平
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
依据新建工程区施工进度计划,本项目于 2020 12 月开工,于 2022 6 月竣
工。设计水平年取完工当年,即 2022 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共计 2.72hm2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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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
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 ),本项目所在地仁怀市属于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执行西
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1.5.2 防治目标
1. 定性目标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
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与恢复。
2. 定量目标
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防治标准按施工期和设计水平年 2 个时段分别确定。本
工程水土保持区划位于西南岩溶区,防治标准值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
准》(GB/T50434-2018)中西南岩溶区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值确定,并根据原地
貌土壤侵蚀强度、所处位置进行修正。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4.0.2 条和
4.0.6~4.0.10 条对项目各项防治目标值进行修正。
1、干旱程度修正值
项目区位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1048.2mm,干燥度
小于 1,不属于干旱、极干旱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作调整。
2、土壤侵蚀强度修正值
该项目涉及区域内土壤侵蚀为轻度侵蚀,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
准》(GB/T 50434-2018)第 4.0.7 条的规定,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应小于 1
3、其他修正值
1)根据项目建设区位于城市区及居民点附近,对林草覆盖率修正提高 2%
2)由于场地内施工前被原有建构筑物及硬化区域覆盖,结合项目占地类型为
工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场地内无可剥离表土,因此表土保护率不计。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尧村村,本项目用地范围及选址明确,项目主
体工程设计无方案比较,项目选址唯一,无场址比选。区内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
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好。建设区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
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重点试验区,项目所在地仁怀市属于乌江赤水河上中
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
准。
1.6.2 建设方案布局评价
本项目基于地形情况和使用功能要求,将建筑物呈台阶式布置,项目四周依托
原地貌自然放坡,采用乔灌草的绿化方式,符合水土保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工程建设方案布局合理可行,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较为合理,基础施工等土建工程施工工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较为完善,主体工程中排水沟、景观绿化,在一定程
度上防治了水土流失。
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基本可行,能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情况。
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来评价,该项目是合理可行的。
1.7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分析,目前项目水土流失情况为,已建工程区除绿化区域场地均
已硬化,水土保持功能现状良好,开工至今无水土流失事件发生,土壤侵蚀强度为
微度,水土保持功能现状良好,无水土流失现象。
本工程损坏具有水土保持功能面积 2.72hm2。根据分析可知,至项目施工结束,
若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 262.57t
其中背景流失量为 68.21t,新增水土流失量 194.36t。新增水土流失中,施工期新增
水土流失量 188.36t,占新增水土流失量的 96.91%,自然恢复期新增水土流失量 6t
占新增水土流失量的 3.09%,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防护时段,新建工程区是重
点防治区域。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在实地调查勘测、有关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基础上,本方案将水土流失防治分
为已建工程区、新建工程区共 2 个防治分区。
1、已建工程区
1)工程措施
主体已有:主体结构完工后,沿道路沿线布设排水沟 0.5m×0.2m,长度约 200m
在绿化措施实施前,对绿化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整治面积为 423m2
2)植物措施
主体已有:绿化面积 423m2
2、新建工程区
1)工程措施
主体已有:主体结构完工后,沿建筑物四周布设排水沟 0.3m×0.3m,长度约
220m,配套布设雨水井 5 个。在绿化措施实施前,对绿化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
整治面积为 7333.52m2
方案新增:新增设置沉砂池 1 座于排水沟末端,沉砂池内控尺寸为 2.4m×1.2m
×1.2m,砖砌 24cm 以防冲刷,内部砂浆抹面。
2)植物措施
主体已有:绿化面积 7333.52m2
3)临时措施
方案新增:施工期间对裸露区域采取密目网遮盖措施。
1.9 水土保持监测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2.72hm2,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 4.36 m3,依据《水利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
规定,本项目不需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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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1、投资概算
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27.78 万元(主体已有水保投资 15.03 万元,新增水
保投资 12.75 万元)。
本方案新增水保投资 12.75 万元,工程措施费 0.19 万元,临时措施费 1.73 万元,
独立费用 7.04 万元(建设管理费 0.04 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3.0 万元,工程建
设监理费 2.0 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2.0 万元),基本预备费 0.54
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3.26 万元(32627.92 元)。
2、效益分析
按本方案的措施设计进行有效治理后,水土流失治理度 99.9%(目标值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67(目标值 1.0);渣土防护率 98%(目标值 92%);表土保护
率不作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 99.9%(目标值 96%);林草覆盖率 28.31%(目标值
23%),各项指标除表土保护率外均能达到方案设定的目标要求。具有较好的生态
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起到美化景观的效果。
1.11 结论
通过对工程区水土保持、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分析与评价、工程占地面积、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预测、水土流失量预测等的分析,主体工程在工程占地、施
工组织、施工工艺方面,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已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但主体工
程设计未明确工程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管理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因此水保方案
补充完善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能有效地减少因工程建设
造成的水土流失。从水土保持角度认为该工程项目可行。为确保本水土保持方案的
落实,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
持方案设计内容,及时完善细化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从而确保水土保持措施
得到较好的落实,力争将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
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以及植物措施选种、抚育管理,提高
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3、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做到无扰动区域裸露。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向各级水行政1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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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并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对水土
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各项水土保
持措施。
5、工程完工后,业主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业主应向社
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