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凝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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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仓储物流,环保科技,附属设施,电子商务行业,自动化系统,电商物 流领域,
1.1.1 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迎来井喷式发展,电商订单具有总体数量大、单个订单
物品数量小、配送时效要求高、配送地分散等特点,大型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在电商物
流领域需求强劲。电商零售业为仓储物流行业智能化升级带来了新机遇,成为智能仓储
物流最主要的增长点。随着物流行业在我国工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政
策也不断加快完善与其相匹配的政策措施,物流行业发展逐渐向智能物流方向过渡,近
几年国家密集出台各类促进智能仓储物流发展的政策规划,为行业发展指明发展,促进
行业技术不断创新进步,一系列政策及规划,都给中国智能仓储物流行业带来比较好的
政策环境。在此绵阳市凝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修建绵阳市凝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
储物流中心项目具有广大的发展前景。
绵阳市凝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
皂角铺社区七组,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7922.85m2,其中拟
建筑面积 19600m2,新建 1 幢办公楼,4 幢仓库,配套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容
积率 0.74,建筑密度 50.25%,绿地率 10%。项目投产运营后,预计年货物吞吐量达到
200 万吨。本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组成。
项目占地面积 2.79hm2,均为永久占地,根据《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占地类型
为仓储用地。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 1.14 ,其中挖方 0.57 ,填方 0.57 ,所有
挖方均回填,无弃方。
项目总投资为 18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于 2021 4 月开工,计划于 2021 10 月完工,总工期 7 个月。
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0 4 27 日,项目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
四川新悦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020-510703-59-03-455234FGQB-0068 号,备案机关: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 6 18 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510700202000100)号。
2020 10 月,四川吉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
2020 11 30 日,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021 1 22 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本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编
NO51013470648);
2021 2 26 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510700202100051)号。
2021 4 7 日,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出具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施第(510703202104070101)号。
2021 9 月,受建设单位委托,四川新悦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编制任务后,按照水土保持
方案的编制程序,在认真研究相关主体设计资料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实地
踏勘,到有关部门调查收集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资料。
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编制大纲,于 2021 09
月完成了《绵阳市凝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
批稿)。
1.1.3 自然概况
绵阳市涪城区地貌类型属浅丘地貌,气候属于西北部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区,年平
均气温 16.3℃,年无霜期 275 天,年日照时数 1306 小时,年平均降雨量 876.5mm,年
平均空气相对湿度 79%。多年平均蒸发量 789.4mm,≥10°积温 5320℃,年蒸发量
789.1mm,大风日数 7d,平均风速 3.2m/s。项目区土壤主要以水稻土、冲积土、紫色土、
黄壤土、黄棕壤等为主。据调查,项目建设前地块已被城镇拆迁建设扰动破坏,建设场
地地表以建筑垃圾、砖块及混凝土地坪为主,地表基本无表土蕴存。涪城区自然植被属
于四川省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乔木主要以柏木、马尾松、桤木、栎树、桉树、梧桐、
杨树、银杏为主。灌木以马桑、黄荆、火棘为主,经济树种以柑桔、梨、桃、枇杷为主。
建设区占地类型为仓储用地,现状无绿化植被,主要以杂草为主,绿化率约 25%。项目
区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水土保持区划属西南紫色土区,以水力侵蚀为主。涪城区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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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建设区原状土壤侵蚀模数 300t/km2a。本地区容许土
壤流失量 500t/km2a。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
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
地等。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 6 29 日通过,
2010 12 25 日修订,2011 3 1 日施行);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012 年修正本)》(四
川省人大常委会,1993 12 15 日通过,2012 9 21 日修订,2012 12 1
起施行);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
定》(办水保〔2018135 号)
4)《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
保〔2019160 号)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 5 30 日水利部
1995 5 号令,根据 2005 7 8 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修改;2017 12 22 日水利部令第 49 号第二次修改)
6)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
63 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
保〔2020160 号);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
水保〔2020161 号;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
意见》(办水保〔2020235 号)。
1.2.2 规范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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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4)《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
5)《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9)《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SL718-2015);
1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1)《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12)《防洪标准》(GB/T50201-2015);
13)《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 年版)。
1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
号)。
1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1.2.3 技术文件及资料
1)《绵阳市凝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四川宏吉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0 10 月)
2)《绵阳市凝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
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 11 月);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3 设计水平年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50433-2018)第 4.1.3: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根据主
体工程完工时间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本项目计划于 2021 10
建设完工,设计水平年取工程完工当年,即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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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川新悦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
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
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2.79hm2,全部为永久占地。
表 1-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
1.5 水土流失标准
1.5.1 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
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 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办【2017482 号),项
目所在地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属于绵阳市市级水土
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区划属于西南紫色土区,故执行一级防治标准。
1.5.2 防治目标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土保
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水土流失治理
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
标结合项目区干旱程度、地貌特征、侵蚀强度等进行修正。本项目属湿润地区,水土流
失治理度取值 97%;建设区原状水土流失强度为微度,土壤流失控制比修正为 1.0;渣
土防护率取值 92%;项目建设前地块已被城镇拆迁建设扰动破坏,建设场地地表以建筑
垃圾、砖块及混凝土地坪为主,地表基本无表土蕴存,本项目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不
计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取值 97%;根据《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
年版)非居住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中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5 且≤15%,故本项目林草覆
盖率目标值调整为 10%。本项目水土保持流失防治目标值如下表 1-2 所示。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评价
本项目位于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村七组,且本项目已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表、不动
产权证书等,本项目用地范围及选址明确,区内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滑坡、泥石流等
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好。建设区虽然属于绵阳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但
方案提高了防治标准,满足水土保持要求。项目场地区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
边的植物保护带,建设区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重点试
验区,无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1、竖向布置上为北高南低,地面设计标高与周边已形成的市政道路相协调。该设
计方式有利于场地内自然排水,排水大致为由北向南、由西向东排入道路市政管网,排
水布置方式基本合理。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方案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2、项目占地类型为仓储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政策。施工期间,施工
场地区布设在项目区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临时占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主体工程设计中根据场区地形地貌,周围道路的标高确定了项目区的设计标高,
通过土石方量优化设计,减少了土石方开挖量。
4、根据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 0.57 m3,回填量为 0.57 m3
无外借土方,无弃方,符合水土保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