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浣溪璞园(二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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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水土流失防治,水土保持监测,土石方平衡,拆迁(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方案
1.1 项目简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武汉地处中国中部,是长江中游特大城市、湖北省的省会,中国重要的工业、
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是中国中部旅游中心城市,“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
重要节点城市,也是长江三峡旅游线的门户。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增强武汉中心城
市功能,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
中心和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幸福武汉,全面提升创新引领功能、交通枢纽
功能、要素集聚功能、产业带动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向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
大都市迈进。
本工程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地块位于净麓寺东侧,玉华路以南,观湖路以北,
净麓路以西。本项目包括新建 16 12 ~14 层高层住宅、配套商业、幼儿园、
地下室车库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85543.56m2,总建筑面积为 235057.67m2
计容建筑面积约 174213.41m2,不计容建筑面积 60844.26m2。项目容积率 2.05
建筑密度 29.40% ,绿地率 30.00%
项目建设过程中挖方 26.46 m3,填方 4.05 m3,弃方 22.41 m3。项
目总投资约为 14.56 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 10.78 亿元。本工程于 2021 1
月动工建设,预计 2022 12 月竣工。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19 11 月本项目备案并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截至 2021 8 月,
工程 11 号楼 7 层结构施工、20 号楼 3 层结构施工、22 号楼 5 层结构施工、26
19 号楼 1 层主体结构施工,141618 号楼 9 层结构施工,1517 号楼地下室
结构施工,212324251312 号楼未开工。项目一期房屋已封顶,正在
地下室回填。
武汉市佳代盛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1 7 月委托武汉众资环景商务咨询有限
公司开展编制《佳兆业浣溪璞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工作。接受委托
后,我公司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 武汉众资环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佳兆业浣溪璞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1 综合说明
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4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
准》(GB50433-2018)及水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安排
设计人员对该工程周边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现状等进
行了专门调查,收集了该区域相关资料,在对工程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
20218月编制完成了《佳兆业浣溪璞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
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了《佳兆业浣溪璞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
告表(报批稿)》。
1.1.3 前期水土保持评价
本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属于补报方案。本方案对场地现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
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水土保持体系基础上,补充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1)场地原始情况
拟建场地地势起伏较大,项目交地时已基本完成征迁,原始占地为空闲地,
植被稀少。
2)建设情况
本工程目前已开工,项目四周设有施工围墙,确保水土流失控制在施工围墙
范围内,南北进出口修有车辆清洗池,基坑周围修有排水沟,及时排除项目积水,
基坑排水排往玉华路和净麓路雨水管网,施工生产生活区继续使用项目一期场地,
在一期内计算,已总体来说水土保持控制较好,需要补充的是裸土需及时苫盖。
未来需要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水土保持措施。
1.1.4 自然简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项目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该区多
年平均气温 16.5℃≥10℃有效积温 5268℃,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1269mm,多年
平均蒸发量为 1527mm。项目区主导风向为 NNE,年平均风速为 2.4m/s。年日照
1918.0 小时,无霜期 242d。工程建设场地土壤类型主要为黄棕壤,植被属中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向北亚热带落叶阔叶林过渡的地带。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占地类型为空闲地,项目区施工时已完成拆迁,植被
覆盖较少。项目所在区域土壤流失以微度侵蚀为主。项目所在地容许土壤流失量
500t/(km2a)
2 武汉众资环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佳兆业浣溪璞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1 综合说明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6 29 日颁布,于 2010
12 月修订通过,修订后 2011 3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 1 21 日颁布,
2016 7 2 日修订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 6 25
日颁布,2019 8 26 日修订,2020 1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 1 1 日起施行);
5)《城市绿化条例》(1992 6 22 日国务院令第 100 号发布,根据
2017 3 21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120 号,1993
8 1 日施行,2011 1 8 日修订);
7)《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湖北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5 11 26 日通过,自 2016 2
1 日起施行);
(8)《武汉市水土保持条例》(2008 11 20 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 3 26 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根据 2017 11 22 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8 3 30 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武
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9)《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 11 27 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4 1 9 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1.2.2 部委规章
1)《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6号,20148
19日);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20061218日水利部
3 武汉众资环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佳兆业浣溪璞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1 综合说明
令第28号发布 根据201712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修正);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191030)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第2号,20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