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城市防洪规划(2016-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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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河道洪水,城市防洪,洪峰流量,生态园,防风暴潮
洪峰流量计算
中德生态园片区、中央商务区由《山东省小型水库洪水核算办法》中提
供的“山东省小型水库所在县降水量统计参数表”确定不同频率的设计
暴雨,分别计算各河道入海口及其支流汇入口和排水沟渠10年、50年和
10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该流域属于太沂山南山区,根据流域特征综合
参数K及不同频率的最大24小时降雨量H24,查太沂山南山区qmH24K
关系曲线,得到不同断面、不同设计频率的洪水。
胶南、黄岛老城区及大珠山东麓片区雨型均采用《山东省山丘区暴雨径
流查算图》中胶东半岛雨型;产流计算采用P+PaR降雨径流关系图法,
河道山丘区和平原区净雨分别查降雨关系2号线和13号线。瞬时单位线
参数M1M2采用山东省山丘地区和山丘平原混合区的公式
董家口片区洪水计算根据《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洪水计算
指导意见》中推荐的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净雨时程分
配按泰沂山南区1h净雨时程分配对设计净雨进行分配,用瞬时单位线法
进行汇流计算,得到不同断面、不同设计频率的洪水。
第9条水面线计算方法
缓流水面线推算采用天然河道水面线程序进行计算。
急流水面线采用临界水深作为其水面线的控制标准。
第10条
堤顶高程
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
第11条
安全加高
设计标准100一遇的堤防工程的级别为1级,安全加高取1.0m;设计标准
50一遇的堤防工程的级别为2级,安全加高取0.8m
第12条
河道规划原则
1.完善高、中、低水系控制,充分利用现有水库塘坝等水利工程,建立
健全防洪体系,实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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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前期已实施治理的河道按照优先拓宽主槽,减少新增占地,适当
加高堤防的原则进行规划;现状主要河道干流走向基本保持不变,对于
影响规划区土地利用较大的河道或支流适当改道,沿规划道路布置。
3.河中或河边各类新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应缩窄河道行洪断面,
原有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应予以拆除。
第13条防洪规划
本次河道规划主槽横断面拟采用矩形断面,河道糙率取0.03,起始水位
按最不利工况考虑。
山王河规划河道长度3.1km,河道比降从0.008向上游递增至0.076,如局
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龙泉河规划河道长度2.91km,河道比降从0.003向上游递增至0.016,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九曲河规划河道长度1.42km,河道比降从0.005向上游递增至0.06,如局
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张戈庄河规划河道长度1.09km,河道比降0.0075,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
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镰湾河规划河道长度3.55km,河道比降从0.0001向上游递增至0.00033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辛安后河规划河道长度4km,河道比降从0.001向上游递增至0.005,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本次河道规划主槽横断面拟采用矩形断面,河道糙率取0.03,起始水位
按最不利工况考虑,设计流量采用洪水计算成果,对辛安后河50年一遇
的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进行水面线推算,计算结果见河道规划表。
7.辛安前河
辛安前河规划河道长度6.17km,河道比降从0.001向上游递增至0.0102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南辛安河规划河道长度6.67km,河道比降从0.001向上游递增至0.008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于家河规划河道长度3.38km,河道比降从0.0005向上游递增至0.008,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丁家河规划河道长度1.84km,河道比降从0.0018向上游递增至0.0112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岔河规划河道长度4.95km,河道比降从0.001向上游递增至0.007,如局
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戴戈庄河规划河道长度1.73km,河道比降0.005,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
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窝洛子河规划河道长度4.47km,河道比降从0.002向上游递增至0.007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灵山卫河规划河道长度2.74km,河道比降从0.002向上游递增至0.007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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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河子河规划河道长度2.06km,河道比降从入海口的0.001向上游递增
0.025,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张家村河规划河道长度2.8km,河道比降从入海口的0.0008向上游递增
0.036,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白果树河规划河道长度8.0km,滨海大道向上游约300m范围内已进行治
理,本次规划采用治理后的数据作为规划依据,河道比降从入海口的
0.004向上游递增至0.015,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
回填。
两河规划河道长度9.4km,河道比降从入海口向上游递增,入海口设计
河底高程0.00m,上游山冯水库溢洪道段设计河底高程86.90m,如局部
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大卢河规划河道长度12.33km,河道比降从0.0003向上游递增至0.0136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风河规划河道长度21.1km,河道比降从0.0002向上游递增至0.004,如局
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孟家庄河规划河道长度1.42km,河道比降从0.0050.011,如局部现状
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长安河规划河道长度2.43km,河道比降从0.003向上游递增至0.006,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小辛河规划河道长度5.62km,河道比降从0.0006向上游递增至0.0075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小辛河支流规划河道长度3.5km,河道比降从0.0013向上游递增至0.005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豆金河规划河道长度4.41km,河道比降从0.0002向上游递增至0.0108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黑头河规划河道长度1.63km,河道比降从0.0003向上游递增至0.0005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石沟河规划河道长度3.21km,河道比降为0.002~0.003,如局部现状河底
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挪庄河规划河道长度4.55km,河道比降从0.0016向上游递增至0.008,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溧水河规划河道长度7.59km,河道比降从0.0023向上游递增至0.0047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峄山河规划河道长度7.11km,河道比降从0.0002向上游递增至0.0036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相公山河规划河道长度7.77km,河道比降从0.0002向上游递增至0.0058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高峪河规划河道长度2.61km,河道比降从0.0017向上游递增至0.019,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龙门顶河规划河道长度2.2km,河道比降从0.0077向上游递增至0.012
如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乔家洼河规划河道长度2.2km,河道比降为0.00125~0.0125,如局部现状
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台子沟河规划河道长度2.04km,河道比降从0.009向上游递增至0.01,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青草河规划河道长度7.15km,河道比降从0.001向上游递增至0.005,如
局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海崖河规划河道长度2.04km,河道比降从0.009向上游递增至0.01,如局
部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不进行回填。
白马河为港城西部界河,在规划区内的河道长度为9.62km(同三高速至
入海口)。原河道规划已批复并部分实施,主河槽宽度为480m150m
其中204国道下游1.5km起至同三高速段已完成治理。本次规划中设计河
道断面为单式断面,规划堤防边坡1:2,原则上保留原规划河道形态不
变,避免进一步增加占地,对河道堤防适当加高,满足洪水超高要求,
对局部地势较低的位置以排涝水位加0.5m超高作为推荐用地高程,减少
工程投资。
根据横河现状,规划主槽宽度自入海口至滨海大道约为280m260m
唐家庄河汇入口以上为80m,小于现状堤防的堤间距,未额外增加占地,
但需要将河道进行疏浚,规划设计河道断面为单式断面,规划堤防边坡
1:2。横河滨海大道以下至入海口段高程较低,约为2.84.3m,这些位
置规划为工业用地块,需要进一步回填,提高用地高程。结合已经修建
的港兴大道与港旺大道,以及临港产业区控制性规划的要求确定滨河用
地高程。滨海大道以下的排涝渠在堤防与已建道路之间,滨河用地高程
应取河道防洪设计与排涝渠设计的结果中的大值。
横河泊里中路以下的区域由于下游修建沐官岛水库,整体防汛压力相对
较大,用地高程需要提高,堤顶高程也需要加高近1m左右。泊里中路
以上的区域地势已相对较高,在7m以上,沐官岛水库引起的河道壅水
影响已基本消化,水流下泄顺畅,堤防只需略为加高,满足洪水超高要
求即可。
唐家庄河在横河干流7+823处汇入横河,规划区内河道长度8.68km。结
合横河规划情况,唐家庄河主槽宽度自汇入横河口的90m渐变至孙家屯
水库下游的40m,小于现状堤防的堤间距,未额外增加占地,但需要对
全河道进行疏浚。规划河道断面为单式断面,河道堤防1:2。唐家庄河
在孙家屯水库至中心路之间的比降较大,现状堤防也不明显,尤其是唐
家庄村上游基本无堤防,但该段河道比降较大,建议修建堤防。与横河
一致的是在泊里中路以下的区间由于受到沐官岛水库影响较大,排涝相
对困难,7m以上的区域防汛较为有利。其余区域建议整修堤防,适当
加高堤顶,满足洪水超高要求。
辛庄河在唐家庄河桩号0+708处汇入唐家庄河干流,规划区内河道长度
4.19km。结合唐家庄河规划情况,辛庄河主槽宽度自汇入唐家庄河口的
50m渐变至前松园村下游的 30m,规划河道断面为单式断面,河道堤防
边坡1:2,全河道需要疏浚。辛庄河在董辛庄村东(河道桩号1+698)需
改道,沿规划中心路向北布置,至前松园村南(河道桩号2+910)回到
原河道。
东封河在横河干流6+000处汇入横河,规划区内长度4.75km,结合横河
规划情况,东封河主槽宽度 15m,全河道需要疏浚,规划河道断面为
单式断面,河道堤防边坡1:2。东封河在盘龙村以北不具有稳定的主河
道形态,亦无堤防,自盘龙村起至入横河口主槽较为稳定,河道也较宽,
但堤防大多残缺不全,建议修建堤防。
夏河城河入水库段河宽110m,夏河城河各支流规划宽度为40m15m
等,规划河道断面为单式断面,河道堤防边坡1:2。夏河城河干流汇入
规划贡口湾蓄水湖。其中1支流河宽、流量较小,现状河道对区域用地
影响较大,因此将1支流进行改道,选取地势与原河道基本一致的路线,
尽量沿规划路网布置。夏河城河1支流现状无明显堤防,河道在琅龙路
以下基本为1520m宽,地势较缓,琅龙路以上地势较陡,主河槽逐渐
模糊,至5+400桩号以后已为山体,现状雨水能自然汇流至山谷中低点,
因此规划以山谷低点为起点布置主河道。毕家村及翁沟村(河道桩号
2+000)以南区域多为养殖池,需要回填,以夏河干流水位为起始水位。
夏河城河干流长1141m,河道桩号1+141以后为夏河城河2支流,干流段
两岸为养殖区,池底高程由于养殖品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堤顶高程在2.8
3.8m间,养殖池在后期开发过程中需要回填。在刘家村(3+200)桩
号以南河道现存有堤防,河道相对稳定,河道宽度在1020m,刘家村
北基本为山间冲沟,走势较不稳定,本次规划也以山谷汇流的低点为河
道起点。贡北路(河道桩号1+500)以南区域主要为养殖池,高程普遍
3m以下,后期建设中需要回填。营后村(河道桩号3+800)上游为自
然山谷,规划以车站路为起点,自汇流低点布置主河道。河道桩号3400
1600段主河道清晰,现状河道宽度 1530m不等,规划中为减少占
地,尽量按现状河道宽度布置,适当拓宽了河道。河道桩号1+600以下
断面基本与现状一致,对主河槽进行了疏浚。
皂户河入海口规划河道宽度30m,至库山沟水库下游渐变至10m,规划
河道断面为单式断面,河道堤防边坡为1:2。规划皂户河上游起点为库
山沟水库溢洪道下游,河道左岸为山地,相对于右岸地势略高,河道堤
防基本完整。滨海大道(河道桩号1+600)以下区域现状被养殖区占据,
主河道已不明显,这对于河道泄洪是不利的。本次规划疏通主河道,将
河道直接入海。总规提出需要在此处规划一景观湖,由于湖面较小、来
水量亦较小,因此不考虑景观湖的滞蓄作用,湖的形状可以根据相关专
业规划要求确定,湖底高程可按照湖面占据的规划河段中的低点确定。
长阡地河规划河道断面为单式断面,河道堤防边坡1:2。河道堤防不明
显,局部有缺失,建议修建堤防,减少用地回填。
第14条
河道设计比降、设计河底高程、规划主槽底宽、不同设计重现期对应设
计流量、设计水位、现状地面高程、计算堤顶高程详见附表12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跨河桥梁建设等工程时,需对本规划附表中数据进
行核算,取较大值作为设计依据或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题研究讨论。
第15条
感潮河口段堤顶标高在满足河道防洪要求的同时也应满足防风暴潮要
求。当防洪计算和防风暴潮计算结果不一致时,取较大值作为设计依据
或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题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