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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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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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3-20

1.1.1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陲,边境线长约4000km,其中日喀则市毗邻尼泊尔、印度、不丹等国家,边境线总长约1753km,国防地位举足轻重。本工程是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西藏自治区湘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中推荐近期开发的重点工程,也是《全国大型水库建设规划》项目之一,同时被列为《西藏自治区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骨干工程,是2017年李克强总理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待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建设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是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农牧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迫切需要,对推动西藏自治区特别是日喀则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将有力地促进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建设“富裕西藏、和谐西藏、幸福西藏、法治西藏、文明西藏、美丽西藏”,是近几年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和项目涉及县(区)人大、政协会议提案最多、呼声最强的议题。湘河水利枢纽具有年调节能力,可在满足灌溉用水的前提下,兴建电站,为藏中电网提供一定的电力和电量,满足地区能源需求特别是枯水期能源需求。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6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1.2 项目基本情况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包括位于南木林县境内的雅鲁藏布江左岸一级支流湘河中下游段上的心墙砂砾石坝、导流兼泄洪洞、溢洪道、湘河电站等。本工程属Ⅱ等工程。湘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099.00米,死水位为4080.00米,水库总库容为1.16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为0.69亿立方米,死库容为0.24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40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41亿千瓦时。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坝、开敞式溢洪道、泄洪洞、发电引水系统,电站厂房等组成;拦河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最大坝高51米;灌区工程由取水口、输水明渠,以及节制闸、分水闸、泄水闸、退水闸、渡槽、排洪建筑物和路渠交叉等建筑物组成,布置取水枢纽6座、干渠8条、支渠14条,干渠长108.49公里,支渠长19.39公里。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98.93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451.77万立方米;工程建设征占地943.47公顷,其中永久征收760.8公顷,临时征用182.67公顷;搬迁人口136户664人;工程施工总工期48个月,工程总投资30.98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6.89亿元。1.1.3 前期规划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1)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委托西藏自治区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西藏水规院)于2010年10月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湘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提出了建设湘河干流控制性工程—湘河水利枢纽工程的规划方案。2012年11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召开了《规划报告》审查会议,同意《规划报告》并形成了审查意见。(2)2014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向西藏水规院下发了开展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书》。在《规划报告》的基础上,依照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要求,西藏水规院开展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并于2015年3月编制了《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2016年3月西藏水规院与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山东院)共同编制完成了《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2016年4月14—16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对该报告进行了预审,根据预审意见,2016年5月西藏水规院与山东院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完成了《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3)2016年1月,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我院开展《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项目区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我院于2017年4月编制完成了《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7年5月16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顺利通过审查。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8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2 项目区概况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位于冈底斯-念青唐古拉板片中段南缘,属高原性山地地形。气候类型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6.2℃,年平均降雨量为459.6mm,年平均日照时数约为2928h,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为2203.6mm,年平均风速4.5m/s,最大冻土深度0.67m。主要的自然灾害有霜、旱、洪、雪、虫、风等。项目区土壤类型以高山寒漠土、高山草甸土为主;植被类型以雅鲁藏布江中游谷地亚高山灌丛、草原植被为主,覆盖度为20%。项目区属青藏高原高寒草原冻融侵蚀区,水土流失类型以风力侵蚀和水力侵蚀为主,伴有冻融侵蚀。经对工程占地区土壤侵蚀背景值进行分析,工程区平均侵蚀模数为2042t/km2·a。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南木林县为西藏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按水蚀、风蚀交错区确定,为1000t/km2·a。1.3 防治标准及目标值防治目标各指标取值如下: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8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9,拦渣率达到9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0%,林草覆盖率达到20%。1.4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结论本工程选址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后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9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的相关要求,工程选址合理可行。本工程坝址选择、枢纽工程布置、渠线布置、弃渣场布置、选址基本合理可行,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区地理位置特殊不可避免的会涉及滑坡、泥石流区域,选址选线中应尽量避让,不可避让的区域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护。本工程也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本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坝址选择、枢纽工程布置、渠线布置、弃渣场、料场选址及施工布置等的不同方案进行比选后,认为主体工程的方案选择考虑了水土保持的要求,推荐方案是可行的。1.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039.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为956.43hm2,直接影响区为82.87hm2。1.6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表面积466.32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20.81hm2。水土流失总量为15.78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达10.29万t。根据预测,工程区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较大的区域为枢纽建筑物区、弃渣场和料场;灌区建筑物区、弃渣场、料场等区域,潜在水土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流失危害性较大的区域为交通道路区。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为施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