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及本次可研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本着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的原则,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8个月(2021年8月-2022年3月)。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施工进度,防止进度拖延,影响正常生产。
2021年7月:完成项目可研及审批;
2021年8月:完成工程招投标;
2021年9月~2022年1月:完成装修、安装、配套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2022年1月:完成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2022年3月:完成工程验收、交付使用。
表1-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科目 | 2021年 | 2022 | |||
7 | 8 | 9-12 | 1 | 2 | |
可研及审批审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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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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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安装、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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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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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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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次
根据工厂的组织形式,结合工厂的生产规模和生产人员数量测算,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定员200人,年生产300天,二班制,每班工作时长为6小时。项目生产时间根据业主时间自由安排,本节能报告以理论生产时间考虑。本项目所有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1.2分析评价范围
XXXX劳斯克大健康食品生产建设项目位于XXXX国科健康产业园内,总用地17220.57平方米(约25.83亩)。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于2016年11月17日发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办法》明确要求: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需编制节能报告(不再分别表述为节能报告、节能报告表或节能登记表)。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的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保障项目建成后在节能、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通知精神,受业主单位委托,我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对该项目进行节能评价。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设计技术资料等进行技术分析、考察类比工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节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