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

  • 上传用户: err
  • 文件类型:pdf
  • 资料大小:959.37kb
  • 上传时间:2022-06-10
  • 标签: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安置区,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设施建设
强化组织协调,积极开展外出就业精准对接,拓宽就地就近
就业渠道,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作用,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二)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
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纳入脱贫地区‚十四五‛特
色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强东西部产业协作,
发挥好消费帮扶的政策作用,持续扩大安置点产品和服务消费规
模。同时,创新安置点资产收益使用管理,支持搬迁群众发展产
业,解决搬迁群众面临的突出困难。
(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改
善安置点人居环境,加强安置点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护,
推行生态友好型生产方式,确保搬迁群众住上新居所、过上新生
活。
(四)构建开放融合的安置社区
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社区治理整体水平,促进安置
点开放融合。以党建为引领,建立功能完备、管理有序的搬迁社
区治理体系,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赡养纠纷、家庭邻里
纠纷等调解工作,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五)推进大型搬迁安置点新型城镇化建设3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完善公共服
务‚软件‛和基础设施‚硬件‛,做好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推
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将城镇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
设施一体规划,补齐短板漏项,统筹推动安置点周边配套设施升
级。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一)做好工作责任体系衔接。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
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及时完善省、市、县三级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扶持工作组织领导和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压
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资金、
社会资本等,共同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三)做好金融支持政策衔接。支持金额机构结合自身职能
定位和业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安置点后续产业的信贷
投入,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供金融服务。
(四)做好激励约束机制衔接。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
作成效作为本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
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4
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在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新形势下,原中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用途、支持对象、分配因素、政策目标等,
急需顺应新形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的任务要求,进行调整优化。
二、结构与内容
全章共有 8 条。第 1-4 条,主要是明确资金的主要用途、分
配方法、支持重点和项目管理要求,紧紧围绕过渡期的特点和巩
固衔接任务作出规定,与原办法相比有较大的调整;第 5-8 条,
主要是明确资金下达、监管责任、落实要求、生效日期等具体要
求,体现预算管理的统一规定,基本延续了原办法的相关内容。
三、办法条款
(一)调整资金名称。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名称调整为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调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拓展并细化资金用途。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
既拓展明确新的用途,又给地方结合实际细化具体用途留出空5
间,正面清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