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

  • 上传用户: 上上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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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6-10
  • 标签:电 能源 光伏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以场址周边地区为基础展开,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及《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发改产业交通〔201324 号)等文件规 定,运用适用的方法,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以及可控性深入展开。1)项目的合法性。包括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符合性,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区域规划、专业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相关前置审批文件的取得及其合法合规性等。2)项目所在地周边的自然环境现状和社会环境状况,以及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包括可能对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 的影响,对上下游已建或拟建关联项目的影响,对当地总体发展规划、 经济发展、关联行业发展、就业机会的影响等;包括项目占用地方资 源(土地、能源、水资源、岸线、交通、污染物排放指标、自然和生态环境等)带来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活动对项目所在地文化、 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非物质因素的影响,能否被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等。3)群众、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深入细 致地向群众特别是利益相关者了解情况,对受项目影响较大的群众重点走访,当面听取意见。利益相关者包括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意见和诉求包括对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移民安置等公示、公众参与的情况及意见反 馈情况等。4)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态度。包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市、县(区)、镇/街道办 事处)在规划选址、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移民安置、污染物排放等方 面对项目的支持态度等,项目所在地存在的社会历史矛盾和社会背景等。5)媒体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调查大众媒体以及网络 论坛等对拟建项目的意见、诉求和舆论导向等。6)调查同类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的原因、后 果及处置措施等。2、调查范围和对象凡项目涉及到切身利益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应纳入调查范围。为此,后续需在本项目影响范围内进行公众参与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周边受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影响的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经分析,本次调查对象主要包括: 1)单位:项目所属镇街、行政村(居委会)、自然村、周边企 业。具体如下:南山镇政府、六和村委会、禾生社区及下属自然村。 2)个人:项目场址周边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主要是光 伏场区占地而受影响相关村(居)民。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范围主要集中在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委会、禾生社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