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西林沙石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石100万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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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机制砂石,观测站,土石方,水土流失,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本项目方案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基建
竣工后的第一年,即为 2022 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含
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结合实地调
查。本项目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 1.18 hm2。项目防治责任范围
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区 1 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执行标准等级
本项目所在的资溪县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区未处于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
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根据《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的有关规定,确定采用南方红壤区水土
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1.5.2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防治基本目标为: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类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使项
目建设范围内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土保
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水土
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
及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
准》(GB/T50434-2018)的规定。
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
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主体工程选址评价
项目区选址(线)所在地资溪县涉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选址无法避
让,须提高防治标准目标值,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水土流失防治。除此之外,
项目未涉及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等,项目建设对周边居
民用水等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用地范围内无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及
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不存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
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因此,
项目选址(线)基本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1.6.2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项目区所在地资溪县属于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须提高防治标准目标
值,采用水土流失一级标准后,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2个百分
点,并增加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同时,项目区降雨量大且集中,项目建设
生产扰动地表面积、土石方工程量较大,在降雨作用下极易产生较为严重的水土
流失,在山坡体开挖、表土堆积和强降雨情况下,存在发生崩塌、滑坡可能性,
需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的水土流失。
工程占地符合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并能满足施工要求。主体工程建
设过程中,扰动和破坏原地貌、土地及植被,降低了原地貌、土地的抗蚀能力。
特别是表土剥离及基础开挖、表土及基础挖方的堆放、土层裸露,如遇暴雨,不
可避免地会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建议表土剥离及基础开挖应避开雨季,缩短施
工时间,如遇降雨,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建筑物区设计采用地基基础的开挖部分设置沉淀池及周边场地采用植被防护
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但不够完善。本方案将在主体
工程各个功能区块中进一步完善排水措施,增加布设排水沟及沉沙池数量。加大
场地植被恢复力度,完善土地整治措施,选择多种草种进行混植以恢复植被,增
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临时拦挡、排水沉沙及覆盖措施,使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
的水土流失能得到有效的综合防治。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地表和植被造成扰动和损毁的面积为1.18hm2,损坏
的水土保持设施总面积1.18 hm2。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最大水土流失量为103.52t,新增最大水土流失量为98.
35t;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区建筑物地基开挖。
1.8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筑物防治区、生产防治区、道路工
程防治区3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1.8.1建筑物防治区
1、表土保护措施
在基础开挖前将表土剥离收集,集中堆放在空旷场地内。
2、植物措施
项目占地建筑物区周的周边撒播草籽,提高绿化率。
3、临时措施
基础挖方土堆坡脚布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沉沙池的出口与排水沟相
连。剥离表土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表面采用苫布覆盖防护。对采用基础的地
基设置沉沙池。
1.8.2生产场地区
1、表土保护措施
在基础开挖前将表土剥离收集,集中堆放在空旷场地内。
2、排水措施
位于坡地上的生产场地,为防止雨水径流冲刷,在开挖坡脚布设浆砌石排
水沟,排水沟出口经沉沙池后与周边自然排水沟相连。
3、植物措施
项目占地建筑物区周的周边撒播草籽,提高绿化率。
1.8.3道路工程区
1、表土保护措施
在基础开挖前将表土剥离收集,集中堆放在空旷场地内。
2、排水措施
位于坡地上的生产场地,为防止雨水径流冲刷,在开挖坡脚布设浆砌石排
水沟,排水沟出口经沉沙池后与周边自然排水沟相连。
3、植物措施
项目占地建筑物区周的周边撒播草籽,提高绿化率。
1.8.3主要工程量
表土剥离2800 m3,浆砌石排水沟720m,沉沙池4座,表土回填2800 m3
撒播草籽0.32 hm2;临时排水沟长280m,沉沙池2座,装土编织袋挡土墙740m
苫布覆盖1800m2
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静态总投资73.27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6.68
元,方案新增投资13.5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6.68万元,植物措施0.04
元,临时措施14.2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0.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3.47
万元),独立费用17.02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8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1.18
万元)。
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成后,至设计水平年,有效治理水土流失
面积 1.18hm2,林草植被建设面积 0.32hm2,造成水土流失的总治理度为 98.3
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 1.0,渣土防护率 98.33%,表土保护率 94.92%,项目区
林草植被恢复率 98.46%,项目区林草覆盖率 27.12%。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