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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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渔港工程,海域,渔业,海水养殖,航道,渔船

2020 年 3 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联

合印发了《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附件 1),旨在进一步加快

福建省渔港建设,完善渔港布局,推进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同年 4 月印发了《福

建省实施渔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附件 2),提出加快渔港建设规划

实施,力争六年规划三年完成。

连江县马鼻镇南门村位于罗源湾西南岸,系马鼻镇第一大行政村,当地海域辽阔,

滩涂面积大,村内主要从事渔业生产和海水养殖工作;近年来南门村海水养殖业取得

了长足的进步,全村现有渔船约 169 艘,卸港量达 1.35 万吨。但当地渔港建设严重滞

后;港区没有渔业码头,鱼货和渔需品装卸只能采用小舢板过驳至沙滩后,再由人力

手抬肩挑至岸上;周边避风水域不足,难以满足当地及附近渔村的众多中小型渔船的

避风需求,渔业基础设施缺乏已成为影响当地渔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制约当地渔

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根据《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要求和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政

府部署;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启动连江县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工程的建

设。按照《福建省实施渔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渔港项目分年度开

工建设,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属于 2021 年计划开工建设的 89 个项目之一。南门二级渔

港的建设可改善当地渔船靠泊、装卸和避风条件,有利于缓解渔业生产快速发展与

基础设施落后之间的矛盾,带动渔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暨初

步设计报告于 2020 年 9 月通过了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专家评

审(附件 3),现已完成工可暨初设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委托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开展该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论证,编制《连江县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报告书(送审稿)》(附件 4)。我院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通过科学的调查、调研、计算、分析和预测,对该项目用海

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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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 年 12 月;

(4)《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2018 年 3

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

务院,2018 年 3 月;

(6)《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 年 3 月;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 年 10 月;

(8)《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2016 年 4 月;

(9)《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2018 年 3 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

年 5 月;

(11)《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2017 年 3 月;

(12)《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017 年 1 月;

(13)《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福建省人民政府,2017 年 11 月;

(14)《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福建省人民政府,2012 年 10 月;

(15)《福建省海洋产业用海控制指标办法(试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5

年 8 月。

1.2.2 技术标准和规范

(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2010 年 8 月;

(2)《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 070-2003;

(3)《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

(4)《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

(5)《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

(6)《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

(7)《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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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9)《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

(10)《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

(11)福建省地方标准《渔港建设标准》,DB35/T 964—2009;

(12)《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 /T251—2018。

1.2.3 基础资料

(1)《连江县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福

建省水产设计院、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2020年10月;

(2)《连江马鼻南门二级渔港水深测量图》,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2020

年6月;

(3)《福建省马鼻南门二级渔港波浪要素推算及港内泊稳分析》,南京水利科学

研究院,2020年8月;

(4)《福建省连江县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厦门地质工程

勘察院,2020 年 6 月;

(5)福建省渔港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春季、秋季现状调查数据。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工作等级

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属于“渔业用海”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包括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用海,项目开挖疏浚区域的用海方式为其他开放式;申请用海总面

积 4.6848 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 0.3852 公顷、港池用海 4.2996 公顷。项目疏浚

施工申请其他开放式用海 0.6858 公顷。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的“海域使

用论证等级判据”(表 1.3-1),综合判定本项目的论证等级为一级。

表 1.3-1 本项目论证等级判定依据

一级用

海方式

二级用

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

域特征

论证

等级

本项目

用海规模

本项目

论证等级

构筑物

用海

其他透

水构筑

物用海

构筑物总长度

(400~2000)m;

用海总面积

(10~30)公顷

敏感海

一级

构筑物总长度

429m,用海面积

0.3852 公顷

围海用

港池用

用海面积<100

公顷

所有海

三级

港池用海 4.2996

公顷

注:同一项目用海按不同用海方式、规模所判定的等级不一致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论证等级

- 4 -

1.3.2 论证范围

本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等级为一级,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一级论证

范围为项目用海边缘线外扩 15km 范围内的海域,并且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

全部海域;结合本项目的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确定本

项目论证范围为图 1.3-1 中红线 AB 所包围的海域,总面积约为 170km2。

图 1.3-1 本项目论证范围图

1.4 论证重点

依据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结合海域资源环境现状、利益

相关者等情况,同时参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附录 D,确定本次海域使用的论

证重点为:

(1)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2)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3)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本 项 目

- 5 -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2.1.1 用海项目名称、性质、投资主体

项目名称:连江县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业主: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2.1.2 项目区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连江县马鼻镇南门村东侧、罗源湾西南侧近岸海域,中心地理

坐标为北纬 26°22′20.72″,东经 119°39′55.78″。港区水陆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如图 2.1-1

所示。

图 2.1-1 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本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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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建设内容和规模

根据福建省水产设计院、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编制的《连江县马鼻南门

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中推荐方案,项目建设内容包

括:新建防波堤长 429m,部分防波堤内侧兼作码头,长 223.5m,共设 12 个 40HP 渔

船泊位,并建设警示灯、水、电等配套设施;港区疏浚量约为 5.6 万 m³。本项目设计

年卸港量 2.0 万吨,工程推荐方案概算总投资 3740.17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省级、

福州市、连江县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工期约为 12 个月。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2.2.1 项目用海总平面布置

根据福建省水产设计院、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2020 年 10 月编制的《连

江县马鼻南门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推荐的总平面布

置方案一(图 2.2-1)。本项目在南门村东侧现有沿海道路自西向东建设防波堤长 231m,

再自北向南续建防波堤长 198m,合计建设防波堤总长 429m、防波堤宽 7.5m~12.0m,

面高程+5.10m(1985 国家高程基准,下同),防浪墙顶高程+6.30m;防波堤与港区

南侧围塘形成朝向东南向的口门。部分防波堤内侧兼作码头,长 223.5m,共设 12 个

40HP 渔船泊位。同时,根据港区的水深地形现状及当地渔船作业习惯,拟将部分港

区疏浚至-1.00m。

此外,为满足二级渔港的用地需求,拟规划布置配套陆域 2.06 公顷,规划陆域位

于防波堤后方的现有围填海(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编号 350122-0215),

后期根据当地渔业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再另行开展用海申请(附件 6)。

2.2.2 设计代表船型

目前来港作业渔船主要以中小型居多,依建设单位提供的船型资料可知,南门

港区拥有 4~80 马力各种渔船 160 多艘,主要以小型养殖船及养殖辅助船为主,多为

20~40 马力,因此本项目以 40HP 渔船作为本港设计代表船型,其设计代表船型如表

2.2-1 所示。

表 2.2-1 设计代表船型尺度参数表

船型

总长(m)

型宽(m)

型深(m)

艉吃水(m)

40HP 渔船

15.40

3.60

1.19

1.20

- 7 -

2.2.3 水域主尺度(1985 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1)码头泊位长度

根据《渔港总体计规范》,码头泊位长度计算结果如下:

表 2.2-2 设计代表船型尺度参数表

船型

泊位类型

泊位长度

泊位占用的码头长度

取值

40HP 渔

端部泊位

Lc+1.5d1

=15.4+1.5×0.1×15.4

=17.71

≥0.8 Lc+0.5d1

=0.8×15.4+0.5×0.1×15.4

=13.09

14

中间泊位

Lc+d1

=15.4+0.1×15.4

=16.94

Lc+d1

=15.4+0.1×15.4

=16.94

17

折角泊位

Lc+d1+d0

=15.4+0.1×15.4×0.05+3.6

=19.77

20

表中 d1 取 0.1Lc。两个直立式码头布置成折线,夹角 90°,转折处富裕长度 d0=

(1.0~1.5)、d1 =2.65~3.975m,且不小于船宽 3.6m,取 3.6m。

L1=14×1+17×3+20×1=85m;

L2=14×1+17×5+20×1=119m;

L=L1+L2=204m;

根据结构布置,拟新建码头长度设计值取 223.5m,满足二级渔港中码头长度≥

200m 的要求。

(2)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和底高程

根据《渔港总体计规范》,码头前沿设计水深计算结果如下: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H=T+h;

式中,T:设计船型满载吃水,取 1.2m;

h:富余水深,土质取 0.3。

另考虑回淤富裕量 0.4m。

码头前沿底标高计算值(m)=-3.11-(1.2+0.3+0.4)=-5.01

根据计算,40HP 码头全天候靠泊前沿设计底高程为-5.00m。根据港区现有的水

深地形条件及当地渔船的传统作业方式,考虑渔船乘潮靠泊作业,取码头前沿水深为

-1.00m。

(3)码头前停泊水域宽度

根据《渔港总体计规范》和《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采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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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船宽,按设计船型考虑:

40HP 码头:B=2×3.6=7.2m,取为 8m。

(4)回旋水域尺度 D

本港为多个泊位顺岸式布置,故船舶回旋水域沿码头全长布置,按设计船型考虑。

根 据 《 渔 港 总 体计 规 范 》, 40HP 码头 回 转 水 域计 算 宽 度 为( 1.5~2.5 )

Lc=23.1~38.5m,取为 30m。

(5)回旋水域底高程

回旋水域设计底标高与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一致,船舶回旋水域设计底标高取

-1.00m。

(6)口门宽度

防波堤口门宽度 Bs=B0+d0

B0=1.0~1.5L

式中:Bs—防波堤口门宽度,单位 m;

B0—口门有效宽度,单位 m;

d0—口门有效宽度底边线至防波堤的距离,按规范直立式取 5.2m,斜坡式取 7.0m;

L—设计代表船型船长,40HP 渔船 15.4m;

40HP 渔船:Bs=(1.0~1.5)×15.4+1×7.0=22.5~30.1m

根据计算结果口门宽度不小于 30m。

2.2.4 设计高程

(1)码头面高程:

HP=HS+H0

式中:HP—码头前沿高程,单位,m;

HS—设计高水位,取 3.67m;

H0—超高,取 0.50~1.50m。

HP=3.67+(0.50~1.50)=4.17~5.17m;

复核标准:极端高水位+0~0.5m=5.07~5.57m;

考虑到要与陆域衔接,设计取码头面高程为 5.10m。

(2)防浪墙顶高程

按基本不越浪计算:

H1=Ho+(1.00~1.2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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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堤顶高程,单位 m;

Ho—设计高水位,单位 m;

H—设计波高,单位 m。

防波堤:

直立式:H1≥Ho+H=3.67+2.08=5.75m

设计取墙顶高程+6.30m;

斜坡式:H1≥Ho+H=3.67+1.51=5.18m。

设计取防浪墙顶高程为+6.360m。

2.2.5 航道

(1)航道设计底标高

按照《渔港总体设计规范》8.8.7 条“航道水深的确定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以

及考虑渔船作业习惯和项目投资等因素,本项目现有通航水道的天然水深为

-1.20~-0.80m,能满足当地渔船乘潮进出港及作业的需要,因此,航道设计底高程取

为-1.00m。

(2)航道宽度

航道有效宽度主要由航行自然条件、设计船型的总长、型宽、航速等因素决定。

按照《渔港总体设计规范》8.8.3 条规定“渔港航道应同时满足捕捞渔船双向通航

和进港大型船舶单向通航的需要”。双向航道宽度计算如下:

B1=(6~8)Bc

Bc——设计代表船型全宽;

B1——设计代表船型在设计通航水位时,满载吃水船底水平面处的航道净宽。

40HP 渔船:B1=(6~8)×3.6=21.6~28.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