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项目建成后将以交通功能作为基本载体,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突出经济功能为重点,集
集散功能、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服务军事交通、防洪防灾、旅游观光等功能于一体。项目位于福州市
连江县境内,项目的建设对于促进福州现代物流城集疏运条件。
3、本项目建设是落实福建省推进高质量发展跨越的战略目标、加快交通强国先行区建设、实现
全方位高质量赶超的必然要求的需要。
4、本项目建设是贯彻海西经济区发展战略,拉大福州城市框架,实施东扩战略,统筹区域发展,
为福州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着力构建福州大都市区的需要。
5、本项目建设是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完善路网布局的需要。
该项目选址地块红线涉及一般湿地用地6处,共
7847.81平方,其中桥墩直接占用76平方。按照《福建省湿
地保护条例》管理要求,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
用一般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有关湿地
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四、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
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
文物限制要素分析:
依据《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
2030)》审批成果关于文省、县级文物分
布,该项目选址红线范围未涉及省、县级
文物点保护范围。
四、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
《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地块1
地块2
地块3
地块4
铁路交叉分析:丹贵和后方铁路两处交叉,第一处贵安互通附近,铁路是架桥在丹贵公路桥的
上方,丹贵路桥在下方穿过。第二处都是隧道,丹贵路在上,铁路在下。
四、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
铁路交叉2
铁路交叉1
五、结论与建议
1、该项目地块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基本农田。
2、该项目地块选址红线涉及省2公益林1762.90平方米,占用省3公益林809.39平方米,按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要求,省级重点民生保障及公共事业项目可使用二级及三级公益林。该
项目已纳入省级重点基础性建设项目,应按相关林地管理程序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
3、该项目选址地块红线涉及一般湿地用地6处,共7821.33平方,其中桥墩直接占用76平方 。
按照《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管理要求,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一般湿地或者改变其
用途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因该项目已纳入省级重点基础性建设项目,
按相关湿地管理程序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
4、经以上选址分析,该项目选址可行。
结论:
五、结论与建议
1、建议该项目纳入《连江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规划方案,满足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及区域
道路规划要求。
2、因该项目紧邻小型水库,建议该项目实施建设方案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的特点,依山就势平整
用地,同时应充分考虑土石方工程对周边工程地质影响,保证工程实施安全。
3、建议进一步对沿线用地范围进行地下考古调研,并向相关文物部门进行报批。
4、该项目建设选址用地红线未涉及基本农田,但架桥桥位上跨部分基本农田,建议该段落道路实施并
入丹贵公路二期实施,并且需向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