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双河乡拟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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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混凝土,搅拌站,规划选 址,勘察设计,市场
一、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宜宾市散装水泥产业“十三五”发展规
划(
2016-2020)》提出的总体目标。宜宾市中心
城区内将禁止现场搅拌工作。目前宜宾市对商品混
凝土需要较大,高县双河乡、月江镇作为紧邻中心
城区的城镇,具备建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基
础。
但目前高县地区商品混凝土行业起步较晚,现
有建筑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为
解决目前这一供求矛盾,高县提出拟在双河乡建设
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符合《宜宾市散装水泥
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展目标要求。相关附件
项目启动理由
根据高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协议及行业单位申请
,高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同意在双河乡乡域范围内
启动独立选址的形式,解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
目用地 。
9申请诉求
项目申请主要内容
本次论证主要内容是在双河乡乡域范围内三
个备选点进行比较分析,最终确定选址点,并赋
一.有利于满足城市建设需要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明确提
出: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发展散装、
限制袋装的原则
《宜宾市散装水泥产业“十三五”发
展规划(
2016-2020)》提出:加速禁止
现场搅拌工作,推动全市散装水泥、预拌
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四位一体
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散装率年均
递增2个百分点的总体目标。
但为了支撑中心城区项目建设,减少
运输距离,有必要在中心城区周边建设商
品混凝土搅拌站满足需求。
项目建设必要性
二.优化水泥产业产能布局、布点
现状:宜宾市商品混凝土使用量大部分集中在中心
城区及各区县城区,乡镇建设对使用商品混凝土的
需求和意识还有待提升。
存在的问题:乡镇建设多数使用现场搅拌的形式,
不符合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原则。
解决问题:
编制论证能够科学引导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合理选址
,避免出现企业自身盲目选址,带来的各种问题。
能够科学指导商混站选址及建设
13背 景 分 析
项目建设必要性
三.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解
决地方劳动力就业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法律、法规和产业
政策,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规划的纲领性作用,引导全市散装水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
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建设一个选址科学、交通便捷、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二、选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10、《双河乡总体规划(
2009-2020)》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2006) 11、《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2) 12、《宜宾市散装水泥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
4、《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87国环字第002号文) 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15、《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6年)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议纪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年)选址依据及原则
三、选址原则
本项目建设地址选址,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项目选址应符合《高县双河乡总体规划》《高县双河乡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
环字第002号)《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标准的要求。
2、合理性原则
项目地点应考虑拟建地区的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建设条件及同类型的建设情况,做
到与区域资源环境、基础设施条件相适宜。
3、可持续性原则
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社会经济可持续,三者协调统一原则。
4、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选址应在符合上述三个原则的前提下,结合高县双河乡地质地貌、资源环境情况,统筹优化。
四、选址要求
1、用地规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对外交通便捷
3、地形符合项目用地建设需求
4、符合环保要求、与周边关系相协调
5、避开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和远离公共服务设施
17相关规划解读
《高县双河乡总体规划(
2009-2020)》解读
依据《高县双河乡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20)》,拟选址
位置不在双河乡镇区用地布局规划范围内,为了项目落地,应根
据双河乡镇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采用独立选址方式解决商混站
用地问题。
城乡用地规模一览表
拟选址
四、相关规划相关规划解读
《高县双河乡土地利用规划》解读
依据《高县双河乡土地利用规划》,乡域内主要
基本农田位于省道S206以西区域,本次论证选址地块
宜在省道S206以东区域选址
项目用地拟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根据相关行业
要求,拟选址范围需征地30亩(约20000平方米),
并规划远期发展用地方向。结合选址要求,拟选出三个
备选地块(如图所示)。
21二、项目拟选址对比分析
1.用地规模分析
SH-01地块面积为20828㎡
SH-02地块面积为20017㎡
SH-03地块面积为20370㎡
综上所述:三地块面积均符合用地要求。
2.区位条件分析
三处地块均不属于双河乡镇区范围内,SH-02地块属未
来双河乡温泉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SH-03地块属双河乡特
色水产规划用地范围内,与该项目用地有所冲突。
综上所述:SH-02与SH-03地块建设可行性较小。
3.交通分析
三地块西侧有省道S206经过,该道路为筠连县、高县连接宜
宾中心城区主干道,也是该项目主要交通运输要道。
SH-01地块距宜宾市中心城区约15.5公里。
SH-02地块距宜宾市中心城区约16.6公里。
SH-03地块距宜宾市中心城区约16.1公里。
综上所述:SH-01地块对外交通条件最好。
4.地形条件分析
SH-01属丘陵地貌,西南侧平坦,北侧陡峭。
SH-02整体地形较为平坦,存在一定缓坡。
SH-03整体地势较低,内部存在部分低洼地带。
5.周边关系分析
SH-01地块西北侧为双河乡镇区聚居点,西侧边界距最近民
53米,西北角距最近民房102米。南侧边界距南部厂房(
已闲置)30米。
SH-02地块东侧及东南侧有村民居住房51处,场地西侧边界
距最近农房33米,东侧边界距最近农房38米,东南角距最近
农房41米
SH-03地块东侧及东南侧有村民居住房35处,场地西侧边界
距最近农房73米,东侧边界距最近农房113米,南侧边界距
最近农房55米
综上所述:三地块与周边关系无显著差异性。
6.环境影响分析
鉴于项目用地性质,对周边环境均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均符
合相关防护标准。SH-01、SH-02与SH-03紧邻S206省道与
宜昭高速,均对景观性有一定影响。
址分析
7.基础设施分析
SH-01与SH-02地块内部无燃气、电网等基础设施布点,无
村民自建住宅。
SH-03地块内无村民自建住宅,但有高压电网布点选址分析
三、项目选址分析结论
通过对以上三个拟选址用地的区位关系、与双河乡总体规划的关系、用地条件、交通条件、周边关系、建设成本、
环境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比对,项目组认为双河乡SH-01地块选址合适,拟作为选址点。
本次拟选址位属双河乡双河村一、二组集体土地(火龙榜),
具体范围如右图中红色所示,面积20057平方米。
2、现状土地利用
拟选址(SH-01)用地现状土地利用为一般少许建设用地、农
田和集体林地,且不涉及基本农田。周边区域用地主要为田地、林
地和村民住宅用地。30
3、现状交通分析
地块(
SH-01)西侧现有省道S206,是高县、筠连
县往来宜宾市的主干道,日均车流量较大,宽度约为8米。
省道S206距地块西南侧300m处有一道路岔口,道路交叉
口因转弯半径较小,岔口周边均为居民住宅区。地块与岔
口相连村道宽6米,长约467米,主要为村民小车及内部
拌沙厂货运车辆,日均车流量一般,但由于出入主要为重
型货运车,容易在岔道口造成交通拥堵。
4、周边现状分析
地块(
SH-01)位于双河乡场镇东南侧,地块北侧
与山体相连,西侧边界距最近民房53米,西北角距最近民
房102米,东南侧边界距碎石场30米。该碎石场已停产闲
置多月,且对周边环境及景观已造成一定影响,生态恢复
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