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1)项目是满足邯郸市日益放大的医疗市场的需要
邯郸冀南新区位于邯郸市主城区南部,于2012年10月19日挂牌成
立,是河北省政府继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之后批准设立的第三个战
略发展新区,被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为京津冀产业转移重大承接平台
之一。2012年11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
年)》,明确提出“邯郸依托冀南新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
地,成为在中原经济区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将邯郸打造
成为中原经济区与环渤海等经济区域合作交流的北部门户”,冀南新区
现有面积353平方公里,托管9个乡镇(办)、139个行政村(社区),
人口31.2万人。结合邯郸职教城人口规划,日益增加的人口数量使邯
郸冀南新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将日益迫切。
①健康意识的提高
随着邯郸居民受教育程度的进一步提高、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健
康知识将逐步得到普及、人们的保健观念将逐步增强,潜在的医疗需
求将逐步明晰。
②支付能力的提高
随着邯郸冀南新区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医疗的高端需求将逐步增
加,以前那些有病但看不起的患者将得到基本医疗的保障,老百姓的
基本支付能力提高。这样,从前相当大的一块潜在的市场将转化为现
实的市场。根据宏观预测,常住人口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消费支出会继
续上升。在邯郸冀南新区建设人民医院是一个集急救、医疗、康复、教
学、科研、预防、保健、医养等功能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性综合医
院,从而保障邯郸冀南新区及周边接壤区域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
满足特殊需求者多元化的就医需求,促进冀南新区的经济发展。
(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邯郸冀南新区卫生健康局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邯郸冀南新区中华大街东侧,马峰路南
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28′17.94″,东经114°27′50.24″。项目地理位
置图见附图1。
建设性质:新建类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为70000.82㎡(约105亩),总
建筑面积为68912.56㎡,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3916㎡,地下总建筑面
积14996.56㎡。建筑密度20%,容积率0.77,绿地率38.98%。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一栋11层住院部、一栋3层医技科研楼、一栋
4层门诊部、一栋3层急诊部、一栋4层感染楼、一栋4层办公后勤楼、
一座1层食堂及地下停车场(含人防)。配套信息化建设及医疗设备购
置。
工程征占地:项目总占地70000.82㎡(约105亩),全部为永久占
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旱地)。
土石方平衡情况:项目土石方总挖方22.07万m³(含表土剥离0.72
万m³),总填方22.07万m³(含表土回填0.72万m³),无借方,无弃
方。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833.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377.72万
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3
项目工期: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0月完
工,总工期38个月。
拆迁、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不占用当地农民房屋等
设施,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
1.1.2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项目前期工作进展
(
1)2020年6月,北京华灵四方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邯
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2)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于2020年7月27日下发了《关于邯
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0]37
号);
(
3)2021年3月,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完成了《邯
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4)2021年7月,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邯郸冀
南新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
5)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7月28日下发了《关于邯
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1]32号);
(
6)2021年7月,河北沧狮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邯郸冀
南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7)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7月30日出具了《邯郸冀
南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冀南新区
审环表(
2021)004号;
(
8)邯郸冀南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2月31日下发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邯郸冀南新区地字第13040020200003
号);4
(
9)邯郸冀南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5月24日下发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400202100008号);
(
10)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冀(
2021)邯郸冀
南新区不动产第0000732号。
2、方案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1年10月邯郸冀南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我公司编制《邯郸冀南新区
人民医院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实地踏勘,了解并收集了项目区自然概况、水土
流失和水土保持情况等资料,并就有关技术问题,与建设单位、当地
水利局及有关专家进行了交流与咨询。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主
体工程文件,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
2018)的规定,于2021年10月编制完成了《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新
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1.1.3 自然简况
项目区位于邯郸市冀南新区,其地势西高东低。项目区属于暖温
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日照
充足等气候特征。随着春、夏、秋、冬四季的明显交替,依次呈现春
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多年平
均气温14℃,最冷月份平均气温为-2.5℃,极端最低气温-20℃,最热
月份(七月)平均气温27℃,极端最高气温达到42.5℃,全年无霜期
约200天,年日照约2478.3小时。
项目区内土壤类型主要以褐土为主,此类土壤土层深厚,土壤结
构较好。少量土壤类型为潮土,主要分布在东部的部分区域。项目区
属温带落叶阔叶林区,植物区系属华北地区植物区系。5
项目区地处北方土石山区(北方山地丘陵区)-太行山山地丘陵
区-太行山东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
为主,侵蚀强度为微度,现状土壤侵蚀模数约为180t/(km2·a)。
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不涉及国家级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成果区和其他水土保持敏感区。
1.2编写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5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大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
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8年5月31日起施
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02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6)《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
2020年10月29日邯郸市6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会议批准)。
1.2.2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
号第一次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
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水保〔
2017〕365号2017.11.16
日);
(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
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
2018〕133
号2018.7.10);
(
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
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2007.3.30);
(5)《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
(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2009.3.25);
(
6)《关于调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北省物
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冀价行费(〔
2017〕173号,2017.12.25);
(
7)《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的通知》(水保监[2014]58号,2014.9.10)。
1.2.3 规范性文件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件
2000.11.26);
(
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7
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水保〔
2017〕365号2017.11.16
日);
(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
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
2018〕133
号2018.7.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
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2013.8.12)。
(
4)《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
(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2009.3.25);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程序与要求》
(水保监[2008]8号);
(
6)《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
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2007.3.30);
(
7)《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
(8)《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国发
[2004]20号2004.7.16);
(
9)《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
点 治 理 区 的 公 告 》 ( 河 北 省 水 利 厅 冀 水 保 〔 2018 〕 4 号 ,
2018.2.2);
(10)《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
通知》(河北省水利厅冀水保[2008]1号,2008.1.2);
(11)《关于调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北省物
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冀价行费(〔
2017〕173号,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