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乙炔气体 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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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储存设施,医用氧,货物运输,二 氧化碳,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
阳江市登峰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峰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 22 日,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裕东八路 18 号,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为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项文开,任命总经理梁承通为主要负责人;其
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二
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不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丙烷、氢、氢氧化钠(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电石,焊具,割具,减压器,阀门,四氟乙烷;医用氧分装(气
态氧)[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
2 类、8
类)[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气瓶检验(钢质无缝气瓶,限不燃无
毒气体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生产溶解乙
炔[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气瓶充装(液化气体、溶解气体、永久气
体、混合气体、低温液化永久气体)[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
2016 年 12 月 1 日,登峰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粤阳)WH 安许
证字[2016]0003】,许可范围:乙炔(危险化学品序号:2629),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本次评价针对登峰公司的生产乙炔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登峰公司从上一次发证至今,其生产乙炔项目的生产范围、生产场所、生产
储存设施等均没有改变,取证以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
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需要递交
安全评价报告,因此,登峰公司委托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
学品生产条件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委托后,成立了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组,
评价组对登峰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设施、
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等实际生产状况及管理现状进行了现场检查,审查了
企业的相关材料,并对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阳江市登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及企业清净下水措施等加以分析,遵循科学、公正的基本原则,运用安全系
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全面评
价和预测登峰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及其
危险程度。根据评价的结果,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企业
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同时,本次评价对登峰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基本条件进行了确认,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可为
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企业提高
自身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本评价报告按照国家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 号)的基本要求进行编制。评价所需资料
由登峰公司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