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和生活方式,碳减排工作有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
成效。常态化开展碳排放形势分析,不断深化温室气体清单
工作。持续建设低碳经济体系,加快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
有序推进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发展。全面参与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建设,创新探索低碳试点示范,积极倡导低碳生活,
广泛开展国内外低碳交流合作,为促进高水平建成全面小
康、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作出积极贡献。
一、控温目标顺利完成
顺利完成国家下达全省的碳减排任务目标。根据国务院
印发的《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
对全省 2018 年度1控制温室气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
核。经核算,2018 年全省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碳排放
强度)同比下降 5.72%,“十三五”以来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
13.99%,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但近年来,全省经济增长面临的不
确定因素增加,加之受重大项目投产影响,全省完成控制温
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形势仍然严峻。
设区市碳减排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印发《浙江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 2019 年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计划的通知》,明确
各设区市 2019 年碳排放强度较 2015 年下降的控制目标,倒
1 根据《“十三五”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办法》,在每年 7 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控温考核,
因此 2019 年开展 2018 年度控温考核工作。逼地方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2019 年 12 月,根据《浙江省“十
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试行
办法》,重点对设区市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任
务措施、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评价考核。经
核算,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
8 地市完成碳排放强度年度下降目标,杭州、温州、湖州、
金华、衢州、舟山 6 地市完成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目标。
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虽已具备良好基础,温室气体减
排成效初显,但与全面落实“十三五”控温方案的目标任务
相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完成仍存挑战,重大项目碳排放
的影响不容忽视,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
二、重点领域成效显著
(一)低碳经济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2019 年,全省生产总值达 62352 亿元,比上年增长 6.8%。
三次产业结构为 3.4︰42.6︰54.0,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第三
产业占比持续提高,较上年度提高 1 个百分点。
加快发展绿色低碳新动能。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为主要特征的“三新”经济增加值占 GDP 的 25.7%。在规模以
上工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节能环保、健康产品、高端
装备、时尚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 14.3%、5.7%、8.3%、5.2%
和 4.2%;高技术、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
加值分别增长 14.3%、8%、7.8%、9.8%。在战略性新兴产业
2中,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新材料产业增加值分
别增长 18.4%、11.9%、11.6%和 8.8%。2019 年 2 月,为推
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深度融合,促进经济高
质量发展,省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
平台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建成重量级未来产业集群高地、
标志性项目承载高地、领军型企业培育高地、创新资源要素
集聚高地、产城融合发展引领高地,超前谋划重量级未来产
业,科学布局重大战略平台。
专栏 《浙江省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和
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领
推动经济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省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
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9〕10 号)。《指导意见》提出,
力争到 2022 年,实现创新要素高度集聚、配套体系更加完备、对外开放显著扩
大,建设 10-15 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到 2025 年,建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
力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形成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
业集群。
《指导意见》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聚焦发展重量级未来产业,做强云
计算、大数据等领域,培育壮大集成电路、新一代人工智能等基础领域,超前布
局信息安全、柔性电子等前沿领域;二是科学布局产业发展高地,推进基础设施
和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加强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研究;四
是集聚全球高端人才,吸引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参与新产业平台建设;五是
加强标志性项目招引和领军企业培育,千方百计招引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和
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六是建立高效管理运行机制,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积极落实《浙江省加快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 年)》,形成传统
制造业改造提升“1+17”政策体系,呈现“数字化转型提速、质
量效益提升、自主创新增强、绿色发展加快”的势头。依法依
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 1814 家,整治“低散乱”块状
行业涉及企业(作坊)26701 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绿色制造,4 个园区、57 家工厂成功申报第四批国
家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入选国
家 2019 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
壮大发展现代服务业。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服务业已成
为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19 年,全省服务业增
加值达 33688 亿元,较上年增长 7.8%,对 GDP 增长的贡献
率达 58.9%。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 18284 亿元,比
上年增长 16.3%。网络零售额 19773 亿元,增长 18.4%;省
内居民网络消费 9984 亿元,增长 18.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全省规模以上软件和信
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达 8445 亿元和 1591 亿
元,同比分别增长 22.0%和 20.3%。
(二)能源低碳化转型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全面实施《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
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加快推进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为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
4能源保障。2019 年,全省新能源并网机组容量达 1690 万千
瓦,同比增长 16.2%。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
电机组容量分别为 160 万千瓦、1338.9 万千瓦、190.4 万千
瓦,同比分别增长 7.8%、17.6%、13.4%。全省统调核电、
水电、风电、光电发电量增速较快,同比分别增长 60.6%、
82.9%、37.1%、16.6%,远高于同期全社会电力供应增速。
持续扩大外购清洁电量,全年共从省外购入清洁电力 848 亿
千瓦时,节约标准煤 2527 万吨,预计实现减排二氧化碳超
过 6500 万吨。
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2019 年,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总
量控制,全省 6000 kW 及以上发电供热用煤同比减少超过
600 万吨,直接减排二氧化碳超过 1200 万吨。全年共淘汰
410 台 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可实现减少耗煤量达 226
万吨,预计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碳达 450 万吨。大力推进交通
运输、生产生活等重点领域深化电能替代工作,全年累计完
成替代项目 4706 项,实现替代电量 78.6 亿千瓦时,折合节
约标准煤 317.7 万吨,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碳 784 万吨。持续
加大煤改气工作力度,扩大天然气消费规模,全年天然气消
费量超 145 亿标立方,同比增长 8.9%。
稳步提升能源节约利用水平。深入实施《浙江省进一步
加强能源“双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大力推进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着力
压实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强化部门和地
方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能
5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建设,促使能源资源向优势地区、优势
行业、优势项目倾斜。全面开展用能权增量交易,截至 2019
年底,全省已累计实施交易项目 652 个,交易用能量 253 万
吨标准煤。纵深推进传统产业节能技改,切实打好转型升级
“组合拳”。
(三)建筑低碳化建设运营有序推进
稳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全省“三改一拆”、小城镇
综合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力推广使用建筑外墙保温、隔
热屋面、太阳能、地源热泵等节能技术。持续开展既有建筑
节能改造,累计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786 万平方
米。
全面推行绿色节能建筑。深入推进实施《浙江省绿色建
筑条例》,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将绿色建筑等级、
装配式建筑建造和住宅全装修等控制性要求纳入土地出让
合同。全面启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编
制工作,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发展。截至 2019 年底,全省
累计评价标识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 428 项,建筑面积 4572
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
准进行建设,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
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成果不断巩固。
大力推行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持续推进太阳能光伏系
统、太阳能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
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积
6极推进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全年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 2000 万平方米。截至 2019 年底,全省绿色建筑占城镇新
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 96%,绿色建筑工作领跑全国。持续
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2019 年共完成 61 家公共机构能源
审计工作。
(四)低碳交通体系不断完善
重点打造“四港”联动发展新格局。为推动交通运输从
“综合并行”向“有机融合”发展转变,实现综合交通体系优化、
运输增效、物流降费,2019 年 5 月,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
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加快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
动发展建设方案》,着力打造开放互通、一体高效、绿色智
能的“四港”联动发展新格局。“宁波舟山港—浙赣湘渝川”集
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项目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多式联运示范
工程项目”。
专栏《浙江省加快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建设方案》主
要内容
为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
保障,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加快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
“四港”联动发展建设方案》(浙综交改办〔2019〕5 号)。《方案》提出,到 2022
年,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 “四港”联动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各种运输方
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实质性推进货物多式联运 “一单制”
和旅客联程运输,建成综合交通 “数字枢纽”,实现综合交通体系优化、运输
增效、物流降费。
78
宁波舟山港
持续改善交通用能结构。深化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截至
2019 年底,全省共有清洁能源城市公交车约 2.9 万辆,占城
市公交车总数的 70%,其中,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
公交车比重达到 95%。杭州市主城区、湖州市主城区及金华
市浦江县等地均实现清洁能源公交车 100%全覆盖,杭州主
城区公交车已基本实现清洁能源化,走在全国前列。轨道交
通建设项目加速推进,全年新增轨道交通里程 93.6 公里。
2019 年,全省充电桩保有量达 29138 台,全年累计提供电动
《方案》提出“141”六大标志性示范工程,即一平台(
“四港”联动综合服
务信息平台)、四枢纽(杭州空公铁联运枢纽、宁波海公铁联运枢纽、嘉兴海
河联运枢纽、舟山江海联运枢纽)、一城市(义乌“四港”联动示范城市),以
点带面,为全省打造“海、陆、空、信息”四位一体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