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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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9-18
  • 标签:畜牧,科技园,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项目由来

2019年农业部投资2317万元进行了国家水禽种质资源基因库保种能力提升建设,2020年农业部计划投资2500万元进行国家级种猪保种场的升级改造。国家要求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承担更多、更重的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保存2个以上江苏地方猪种,预计园区2021年生猪养殖规模将达到10000头,保存水禽品种40多个,存栏量将达到40000羽。随着养殖规模的增加,将带来养殖粪污持续增长,粪污排灌难等压力。加之畜牧科技园原先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老化难以满足园区未来生产需要,园区生态环境将受到严重影响,养殖粪污污染矛盾突出,进行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重建水循环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为实现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粪便、污水的零排放,减轻市政管网的污水处理压力,同时兼顾区域内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引领现代畜禽养殖、品种资源保护与培育的新典型,突破制约畜禽养殖的瓶颈,提升畜禽养殖的现代化建设水平,本项目以园区粪污综合治理为主线,废水无害化处理为宗旨,以实现粪污处理后安全循环回用为目标,依据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文件要求,拟开展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拟投资1170万元,在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苏红路68号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内新建畜禽养殖粪污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13130平方米,配套购置干湿分离机、压滤机、曝气机、污泥泵等42台(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419750立方米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废水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再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6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4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项目主要从事于畜禽养殖粪污的综合治理,属于三十三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8 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试行)》(20055月)的要求,编制了《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建设地点、周边概况和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苏红路68号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内,东侧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南侧为泰州市红旗良种场和农田,北侧为启扬高速和农田。项目地理位置图和周边概况图见附图1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大致成矩形,根据使用功能进行功能分区,主要包括:固液分离区、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生物滤池、终沉池、污泥浓缩池等。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

3、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能耗限额类项目;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禁止范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4、选址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苏红路68号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内,对照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总体规划,本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农业科普示范用地本项目从事于畜禽养殖粪污废水的综合治理,为畜牧业科研及良种养殖提供保障,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号)文件精神,项目用地为设施农业用地,已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和备案(见附件)。选址符合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土地利用规划。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本项目不在规定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

5、三线一单相符性

(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距离其二级保护区边界约20.4km,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内。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泰东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距其管控区边界约2.3km,不在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

(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项目引用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要求。根据《泰州市2019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海陵区环境空气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PM2.5PM10O3年均浓度值超过二级标准,其余因子则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47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区域水、电资源丰富,生产过程仅消耗少量的水、电等能源,不会改变区域能源利用格局,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针对引进项目制定了禁止引进项目清单,具体见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