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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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钢材,码头,货运港口,原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泰州市宇成港务储运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森北大桥东侧,由于历史
原因,项目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文件,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码头于 2001 年建成
投运,在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问题。根据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下发了
《关于印发泰州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标准(试行)的通知》(泰环宣指办[2020]28
号)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环保设施不到
位、环保手续不齐全的港口企业集中整改,于 2020 12 20 日前完成港口码头环保
设施的完善工作,并由属地政府组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核查认定,于 2021
3 月底前,依法依规办理或完善项目环保手续。
泰州市宇成港务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3 月,注册地位于泰州市江洲北路森
北大桥东侧,主要从事钢材装卸、仓储活动。本项目码头于 2001 年建成,占用岸线长
210m,设置 7 500 吨级泊位。码头前沿设置 4 个吊机、3 台行车,年装卸 100
吨钢材。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苏泰)港经证(1000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建设、改建、迁建、技
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港
口码头环保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泰环宣指办[2020]30 号),对位于通榆河一级保
护区内,符合现行的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含拟纳入规划修编)的单个泊位 1000 吨级3
以下的干散货、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由港口企业组织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申请环保手续报批。项目位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属于 500 吨级通用码头,符合《泰
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20-2035 年)阶段成果》,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项目为仓储物流项
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
多用途、通用码头”中“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泰州市宇成港务储运有
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
察和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泰州市宇成港务储运
有限公司钢材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建设地点、周边概况和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泰州市江州北路森北大桥东侧、新通扬运河北岸。项目东侧为泰州市远东
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泰州市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南侧为新通扬运河,西侧隔 1 号港池
为泰州市第一交通物资有限公司,北侧为泰州华纳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见附图
1,周边概况见附图 2
项目码头区域新通扬运河北侧布置 2 台固定式起重机、1 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1 号港城西侧布置 1 台固定式起重机、3 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码头东北侧为堆场。
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 4
3、产业政策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
淘汰类,为允许类;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
对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 年本)》,“第二类 限制类 通榆河
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港口、码头,水上加油、加气站点(符合规划的除外)”
及“第四类 淘汰类 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内不符合内河港口总体规划或者未取得合法
手续的港口、码头”,本项目已纳入《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13 年),不属于限
制类和淘汰类所列情况,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对照《泰州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产业政策负面清单》,“第二产业 18.通榆河一级、
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港口、码头,水上加油、加气站点(符合规划的除外)”,本
项目已纳入《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13 年),符合相关规划,为允许类建设项目。4
4、选址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森北大桥东侧、新通扬运河北侧。根据土地证,项
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对照《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本项目
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5、“三线一单”相符性
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与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经现场勘
查,本项目距离其二级保护区边界约 4.9km,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内。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本
项目南侧紧邻新通扬运河,位于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内,根据《江苏
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二)管控措施。12.清水通道维护区:严格执行《南
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