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工艺优化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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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管网,工艺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设置理由:本项目类别为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
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
区内管线),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
表1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
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泰州医药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
[2015]76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规划指出
重点发展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
高点。依托现有发展基础,进一步提升化工与新材料及应用、装备制造两大
大优势产业的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对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电子信息、现代服
务业、化工与新材料及应用、装备制造五大产业制定了发展计划。其中化工
与新材料及应用依托本区较强的石油化工和新兴产业发展基础,加大自主创
新力度,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化工及化工新材料、电子新材料、建
筑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新材料等领域,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化工与新材料2
及应用产业基地。本项目为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所配套,促进了
区域石油化工的华展,符合园区规划。
对照《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审查意见,本项目属于管道运输业,为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的
配套工程,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
见,具体见表1-1。
1-1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集中发展医药相关产业,突出医
药产业园的特点。加快推进区内
产业优化整合和转型升级,合理
调控与医药产业无关或不协调
的化工产业发展规模
本项目属于管道运输业,为
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
公司的配套工程,推进了东
西厂区的优化整合,符合园
区的发展定位。
相符
2
严格各区域产业的环境准入,引
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
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
耗、物料、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
用率达到同行先进水平,积极推
进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
化改造
本项目属于管道运输业,为
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
公司的配套工程,项目建成
后降低了厂区的能耗、减少
了全厂污染物的排放。
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见表1-2和表1-3。
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
的环境敏感区。本项目的建设严格执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南水北
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只是依托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
维护区内现有的部分管廊和管线,不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不会有损引江河(高
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
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
1-2
本项目初筛内容一览表
法律法规
政策
建设项目情况
相符性
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管道运输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
中鼓励类“七、石油、天然气”中的“原油、天然气、液化天
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
设施建设”,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鼓励类“五、石油、天然气”中的
“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
及网络建设”,属于《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
年本)》鼓励类“七、石油、天然气”中的“原油、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对
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
额》(2015 年本)、《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
止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产业。因
此,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相符
规划
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指出重点发展
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抢占未来产业发
展制高点。依托现有发展基础,进一步提升化工与新材料及应
用、装备制造两大大优势产业的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对生物技
相符3
术与新医药、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化工与新材料及应用、
装备制造五大产业制定了发展计划。其中化工与新材料及应用
依托本区较强的石油化工和新兴产业发展基础,加大自主创新
力度,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化工及化工新材料、电子
新材料、建筑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新材料等领域,打造长三角
地区重要的化工与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基地。本项目为中海油气
(泰州)石化有限公司所配套,促进了区域石油化工的发展,
符合园区规划。
生态保护
红线
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根据《省政府关
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
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 号)、《泰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环发[2020]94 )
本项目只是依托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现有的部
分管廊和管线,不进行任何建设活动,满足《南水北调工程供
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符合苏
政发[2020]1 号要求。具体见表 2-8
相符
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红
线区域。
相符
环境质量
底线
本项目建成后,无污染物排放,不会造成区域各环境要素功能
改变,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相符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耗电量在园区供应能力范围内。
能耗
较低
负面清单
对照《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
本项目为管道运输业,不属于禁止类建设项目。
相符
其他要求
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
号)“高水平布局优质化工项目。对环保规范、符合产业规划
的重点骨干企业,在环境容量许可、不新增规划用地的前提下,
支持技术改造,支持发展符合产业链要求的绿色高端化工项
目,支持配套产业,支持完善产业链”,中海油气(泰州)石
化有限公司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重点企业,本次
管网优化改造为企业生产配套,与此政策相符。
相符
对照《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发
[2016]96 号),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
园区已通过区域环评,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
并建设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
施较为完善。
相符
对照《“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 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项目位于泰州医药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通过环保部审查(环审[2015]76 号)。
相符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
)(苏长江办发[2019]136 ),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范畴内。
相符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排放量减少,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打
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8]122 号)的要求。
相符
对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
通知》(苏政发[2020]94 号),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内,部分管线处于长江干流 1 公里范围内,但不涉及
主体工程的改建、扩建,属于管输项目,且项目建成后全厂管
线输送产生的污染物减少、能耗降低,属于环保、节能项目,
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
相符
1-3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4
文件
管控措施
建设情况
相符性
《省政
府关于
印发江
苏省生
态空间
管控区
域规划
的通知》
(苏政
[2020]1
号)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
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
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
随意占用和调整。
本项目只是依托引江
河(高新区)清水通道
维护区内现有的部分
管廊和管线,不进行开
发建设活动。
相符
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
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
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
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
治条例》等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太湖流
域和通榆河,只是依托
引江河(高新区)清水
通道维护区内现有的
部分管廊和管线,不进
行任何建设活动;管道
沿线设置警示标志,并
安装切断阀、报警仪等
措施,防止管道泄漏等
带来的风险,避免对引
江河(高新区)清水通
道维护区造成影响。
相符
《省政
府办公
厅关于
印发江
苏省生
态空间
管控区
域调整
管理办
法的通
知》(苏
政办发
[2021]3
号)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除生态保护
红线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外,在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态空间管
控区域还允许开展以下对生态功能
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
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农业活动;
(二)保留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且
无法搬迁退出的居民点建设以及非
居民单位生产生活设施的运行和维
护;(三)现有且合法的农业、交通
运输、水利、旅游、安全防护、生产
生活等各类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
运行和维护;(四)必要且无法避让
的殡葬、宗教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
(五)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综合整
治、生态修复等;(六)经依法批准
的各类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和矿产资
源开采活动;(七)适度的船舶航行、
车辆通行、祭祀、经批准的规划观光
旅游活动等;(八)法律法规规定允
许的其他人为活动。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只是依托引
江河(高新区)清水通
道维护区内现有的部
分管廊和管线,不进行
开发建设活动。
相符
《泰州
市“三线
一单”生
态环境
分区管
控实施
方案》的
通知》
(泰环发
[2020]94
)
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
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
变坏,生产生活不突破生态保护
红线,开发建设不突破资源环境
承载力,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只是依托引
江河(高新区)清水通
道维护区内现有的部
分管廊和管线,不进行
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
态环境安全。
相符
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
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
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
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
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
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
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
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
相符
5
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
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
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
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
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
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引江河(高港区)清水通道维护
区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
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
例 》《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
治条例》等有关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设施,
应当符合防洪要求、河道保护规划
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得
妨碍河道行洪输水、航运畅通,不
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
本项目只是依托引江河(高新区)
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现有的部分管廊
和管线,不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不
会妨碍河道行洪输水、航运畅通,
不会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
相符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水上旅游、
水上运动等活动,应当符合河道保
护规划,不得影响河道防洪安全、
行洪安全、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
不得污染河道水体。
本项目不属于水上旅游、水上运动
等。本项目建成后,无污染物排放,
不会污染河道水体。
相符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沿线区域禁
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
实现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建设
项目。现有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
设备等,由当地省人民政府组织淘
汰。
本项目属于管道运输业,只是依托
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内现有的部分管廊和管线,不进行
开发建设活动,不涉及落后的生产
技术、工艺、设备等。
相符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沿线区域和
中线工程水源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源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或
相符
者限制采伐、开垦区域。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采伐、
开垦区域。
建设穿越、跨越、邻接南水北调工
程输水河道的桥梁、公路、石油天
然气管道、雨污水管道等工程设施
的,其建设、管理单位应当设置警
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工
相符
程建设或者交通事故、管道泄漏等
带来的安全风险。
本项目管道沿线设置警示标志,并
安装切断阀、报警仪等措施,防止
管道泄漏等带来的风险。
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7 日,位于江
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油路 1 号,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吸收合并了泰州东联化工有限公司、中
海沥青(泰州)有限责任公司,承继了两家公司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
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成立后的新公司统一执行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体系。
原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整合后简称“西厂区”)以石蜡基原油和环烷基原油为
原料,采用常减压工艺、润滑油加氢、焦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等工艺,生产环烷基润滑油、
石蜡基润滑油、航煤、柴油、芳烃、溶剂油料、重交沥青等产品;原泰州东联化工有限公司(整
合后简称“东厂区”)以外购燃料油和蜡油等重油为原料,采用重油制烯烃加工路线,生产甲乙
酮、甲基叔丁基醚、精制燃料油、精制轻油、丙烯等产品。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在厂区内部及长江边以北、赵泰支港以
东、海泰围墙东西两侧进行管网优化,具体见附图一。本项目管线总体走向见表 2-1 和附图二。
2-1 本项目管线总体走向一览表
原料油
海泰库区界外
原料预处理装置边界
由海泰库区界外引出,自海泰库区西侧管廊沿西厂区
装车台(470)至原油罐区南侧系统管廊、沿液氨罐区
北侧互联互通管廊至装置边界。
2
P-3002
原料油
重油罐组(一)
原料预处理装置边界
自重油罐区(一)引出,沿厂区系统主管廊由南向北
至制氢装置北侧管廊,沿制氢装置北侧管廊自东向西
至装置边界。原料油管线在厂区边界设置厂区切断阀。
3
P-2001
原料油
海泰库区界外
重油罐组(一)
由海泰库区界外引出,自海泰库区南侧管架、沿海泰
库区至东厂区管廊进东厂区(厂区外管道均敷设于钢
结构管廊上,沿途过路跨越道路 4 处),进厂区后自南
低压瓦斯出装置自东厂区系统管廊至系统管廊原有低
压瓦斯甩头。
42
FG-1001
燃料气
系统天然气阀组
原料预处理装置边界
自中央大道主管廊北侧系统天然气阀组,沿主管廊由
北向南至制氢装置北侧管廊,由东向西至装置南侧管
廊后接入装置边界。
43
FG-1002
燃料气
干气流量计阀组
管线 FG-1001
燃料气至装置边界附近管廊干气流量计阀组至管线
GF-1001
44
NS-1001
脱硫净化水
脱硫净化水线
P-1010
原料预处理装置边界
脱硫净化水自原硫磺装置去电脱盐罐的脱硫净化水线
引出,沿装置南侧管廊接至原料预处理装置边界。
45
AW-1001
含硫污水
原料预处理装置边
含硫污水流量计阀组
含硫污水自互联互通原有含硫污水流量计阀组引出,
沿装置南侧管廊接至装置边界,该管线材质为20#-CE
46
P-2006
混合柴油
管线 P-2005
005-T-01~04
馏一线、馏二线、馏三线以及闪一线分别接至混合柴
油阀组,自混合柴油阀组接至泰石化加氢精制原料罐
005-T-01~04006-T-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