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轴生产线自动化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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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9-18
  • 标签: 曲轴生产线,自动化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规格

对照上述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本项目建设地不在泰州市海陵区范围内的生态空

间管控区内,与周边最近的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距离约2.35公里,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声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境质量现状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各监测项均满足各功能区要求;大气环境中PM10PM2.5、臭氧等均出现超标现象,根据导则判定方法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 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本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要求。

8、《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通榆河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护区;其他与通榆河平交的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三级保护区。泰州市境内的泰东河、新通扬运河、引江河、卤汀河为通榆河的供水河道,其两侧一公里为一级保护区。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二)在河道内设置经营性餐饮设施;

(三)向河道、水体倾倒工业废渣、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船舶垃圾;

(四)将畜禽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五)将船舶的残油、废油排入水体;

(六)在水体洗涤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船舶和容器以及污染水体的回收废旧物品;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新设排污口;

(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五)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六)在河堤迎水坡种植农作物;

(七)在河道内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设立鱼罾、鱼簖等各类定置渔具。

通榆河一级、二级保护区限制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港口、码头;

(二)设置水上加油、加气站点;

(三)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行为。

对照分析可知,本项目距新通扬运河2.35km,不属于通榆河保护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条例中划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染环境的项目;本项目不在新通扬运河新增排污口;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综合利用,不会倾倒在新通扬运河内;本项目不属于条例中一级、二级保护区禁止和限制的行为;因此,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

9与技改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原有项目概括

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市泰州市重点企业之一,是国内专业从事汽摩轴类零部件研发与制造的领军企业,公司位于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天罡路99号,产品涵盖汽摩轴类零部件、汽车转向系统等。年产30万套汽车动力转向器项目于200912月编制环评报告表并已通过泰州市环保局审批,20121217日通过泰州市环保局验收(泰环验【201273号),目前年产30万套汽车动力转向器项目已转至西侧江苏罡阳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已不在本厂继续生产;高效节能涡漩压缩机偏心轴技术改造项目于2013523日通过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审批(泰环海审[2013]24号),20141215日通过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验收(泰环验【201468号)年生产200万套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法兰轴项目目前已于20181019日通过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泰行审批[2018]20055),目前200万套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法兰轴项目并未完全投产,因此还未通过验收,待市场稳定,能完全投产后,再进行验收。因年产30万套汽车动力转向器项目已不在本厂生产,故此次环评不将其列为原有项目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