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九龙河城西段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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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九龙河,城西段,整治工程,居民居住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

1、项目由来

根据泰州市城市的形象定位:“文化泰州”、“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宜居泰州”、“生态泰州”、“祥泰之州”、“人文泰州”、“水天堂、夜游城”,将水利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旅游开发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涉水产业、涉水旅游业,展示泰州江淮互济的水系特色、潮涨潮落的滨江美景、湖荡成群的里下河湿地风情。

水是生命之源,水利与民生息息相关,水利工程具有保障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生态与环境等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

九龙河全长8.38公里,是承担城西街道和罡杨镇生态活水、防洪排涝功能的区级河道。该河道扬州路至新通扬运河约3公里河段,村庄挤占河道严重,污水直排入河、两岸环境脏乱差,西北化工区生产对水体质量影响较大,是全区容易黑臭的33条高风险河道()之一,严重影响海陵区西大门形象。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连续十多年提案,请求对该段河道进行整治。

根据《泰州市城市水系规划》、《泰州市海陵区“街河并行”河道规划》等规划对九龙河水环境、水景观提出的要求,本次泰州市水利局投资7800.00万元,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龙河进行整治河道2.9km,清淤土方2.5m3,新建护岸5.51km,拆建桥梁1座,新建滚水坝1座,河坡植物防护约5.6m2

泰州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之滨,是里下河地区通江达海的门户,地理位置优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推进,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水体的不断侵占,洪涝威胁加剧,河湖水质恶化的趋势已见端倪,城市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水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水危机已成为泰州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了适应泰州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泰州市通过前几年的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适度提增城市水面率,建立与城市总体发展格局有机结合并相辅相成的水系;进一步巩固城市防洪和排涝设施,拓浚河道、改善防洪治涝工程布局,提高水工程引排调控能力,使城市防洪排涝的标准及能力逐步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正本清源,增加生态环境供水量,开源引流,有效改进城区水质。

海陵区中心城区已扩大至新通扬运河边,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九龙河水景观、水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九龙河城西段构建和重建稳定可靠的防洪系统、水生态系统,为城市水安全、水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必要性有:

①工程建设是恢复河道引排能力、保障河道通航能力,解决区域防洪排涝和减少水土流失的需要;

②工程建设是改变沿线脏、乱、杂局面,改善水环境的需要;

③工程建设是区域水环境治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前,该项目已2021121日经过泰州市发展改革备案(备案文号:泰发改函〔202110号,详见附件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98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海陵区河道整治工程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五十一“水利”中“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类别,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和地点

项目名称:泰州市九龙河城西段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局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19月开工,20224月底完成全部工程。

3、项目建设内容

泰州市九龙河城西段整治工程项目包括:

1)九龙河城西段长2.9km河道进行清淤,按20年一遇标准进行清淤;

2)对九龙河城西段河道两岸新建生态护砌,护砌长5.51km;河坡水上部分进行植物防护,防护面积5.6m 2

3)拆建桥梁1座,桥梁跨度12.5+16+12.5m,净宽5m;新建净宽40m 滚水坝1座。

4、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和施工车辆用水,用水量共计1680t/a,来自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

2)排水

临时施工用地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水体。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清淤泥浆水。清淤泥浆水经过临时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浇洒用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生活污水纳入城市公厕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供电

项目用电量约20.15万度/年,电源由当地市政电网供应,本项目需新增配电房。

5、周边概况

海陵区地处长江(通南)水系与淮河(里下河)水系的交汇处,河流纵横,水网密布,境内水域广泛,综合水面率约为10%。以老328 国道(为长江和淮河流域的流域控制线)为界,以南属长江流域的通南高沙土地区(俗称上河地区),以北属淮河流域的里下河地区(俗称下河地区)。

九龙河北起杨庄河,南至老通扬运河,全长8.38km,纵贯泰州市里下河区,因河道弯曲似龙,故称九龙河,在州治西九里,故名,俗称“九里沟”。南端有泰州工业“三泰之一”的泰南面粉厂,与旧328国道相交处有九龙桥,九龙桥东北侧有储罐墓。

九龙河位于通南地区与里下河地区过渡地段,为连接里下河与通南地区的重要引排水通道,河道南端与老通扬运河设闸控制,洪水期,关闸抵御通南高水进入,活水期,开闸引水进入片区内部水系,是承担海陵区城西街道和罡杨镇防洪排涝、生态活水功能的区级河道。本次工程实施范围为九龙河扬州路至新通扬运河段,长约3km项目周边300米环境概况见附图2

6临时施工用地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工程施工临时占地主要包括弃土区临时占地、施工工场布置临时占地,共计约69.8亩,其中弃土区根据河道弃土方量确定,堆高2.5m,需约53.3亩,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共计约13.5亩,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占地约3亩。临时占地时间按1年计。临时施工用地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

本次整治工程均位于老河道范围及规划河道范围,工程用地在河道及河口控制红线范围以内(河口线以外10m为水利工程用地及管理范围),本次工程不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但需对河道两侧管理范围内的青苗、树木、坟墓、临时简易房屋等进行清理,河道两侧管理范围内附属物补偿由地方政府负责。

7、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通过实施本工程,可以提高泰州市海陵区的排涝条件和生态引水条件,同时改善工程沿线的水生态环境,促进海陵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且本工程不新增用地,不改变原河道走向,不突破原有河道红线宽度,不涉及地埋管线,产业功能定位及规划。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见附图4)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总面积为30.67km2,全部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泰州北部与江都交界处至泰州与姜堰交界处,全长14.5公里,两岸宽度各1000米范围内。东西流向,其中,卤汀河至引江河口段河面宽约160米,泰东河至卤汀河口段河面宽约120米”。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距离项目最近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环城河风景名胜区,其总面积为2.62km2,全部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位于泰州市区,东部东城河以工农路为界,内侧以人民东路为界;西部西城河外侧20-30米,内侧以人民西路为界;南部老通扬运河南侧20-30米,内侧南城河(或老通扬运河)北侧20-50米;北部外侧坡子街以东进东路为界,坡子街以西为城河北侧20米,内侧以人民路为界”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清水通道维护区: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

根据现场勘察,本次整治工程项目在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项目以东距离环城河风景名胜区2178m不在环城河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由于本项目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属于非污染建设项目,经对照《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综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9年泰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海陵区环境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PM2.5年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2020年,全面完“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地表水分别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V类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因此,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和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均能满足功能区要求,表明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营运期间不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施工过程使用的资源包括:水电等,均为清洁或可再生资源,由市政供水及供电系统提供;本项目位于九龙河扬州路至新通扬运河段。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电资源等丰富,由于此次工程用地属于临时用地施工期资源消耗量远低于区域资源总量,对区域资源利用现状影响具有暂时性,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泰州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产业政策负面清单,本项目均不在负面清单中,符合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准入和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利于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目标,不突破资源利用上线,故与三线一单相关管理要求相符。

产业政策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中水利第1条“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项目和第7条“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符合文件要求。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文件要求。

对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中水利第6条“江河清淤疏浚工程”项目和第18条“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建本项目已取得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立项的批复(见附件1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0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

“两减”,是指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六治”,是指治理太湖及长江流域水环境、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和环境隐患。

“三提升”,是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和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海陵区中心城区已扩大至新通扬运河边,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九龙河水景观、水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九龙河城西段构建和重建稳定可靠的防洪系统、水生态系统,为城市水安全、水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泰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动员会”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以下需要:

①工程建设是恢复河道引排能力、保障河道通航能力,解决区域防洪排涝和减少水土流失的需要;

②工程建设是改变沿线脏、乱、杂局面,改善水环境的需要;

③工程建设是区域水环境治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中的“六治”的要求。

1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属于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属于非污染建设项目,此次施工位于九龙河扬州路至新通扬运河段,不在河段利用和岸线开发的禁止开发区域。

对照《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本项目所属项目类别为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E4822],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等相关政策和规定,该项目属鼓励类;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等相关政策和规定,该项目属允许类。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行禁止范畴,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因此,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