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南官河闸北段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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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河闸北段,水利局,居民居住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整治工程

1、项目由来

根据泰州市城市的形象定位:“文化泰州”、“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宜居泰州”、“生态泰州”、“祥泰之州”、“人文泰州”、“水天堂、夜游城”,将水利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旅游开发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涉水产业、涉水旅游业,展示泰州江淮互济的水系特色、潮涨潮落的滨江美景、湖荡成群的里下河湿地风情。

卤汀河南起泰州船闸,北至兴化昭阳镇,是里下河腹部地区引、排、航的重要干河之一,中心城区段河道长度约18.5km,为省“727”名录中的3级河道。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东线的重点工程之一,卤汀河拓浚工程泰州段(新通扬运河~兴化上官河)已实施完成。

卤汀河新通扬运河以南段,又名南官河闸北段(泰州船闸~新通扬运河),该段河道经多年运行未曾系统整治,河道淤塞严重,河底高程普遍在-2.0-2.5m 左右,对河道的引排效益发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河道两岸部分驳岸墙老化严重,受船行波的冲刷影响已损毁,存在防洪安全隐患;河道两岸缺乏管理,河岸环境差;与现状城市规划、发展不相适应。

为提高区域防洪、引排能力,充分发挥已整治工程效益,同时结合近期海陵区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对罗浮山公园周边水系重点打造“街河并行”特色,打造出“河网相通、街河并行、水城一体、人水和谐”的城市水环境,拟对南官河闸北段及五叉河进行整治,提高区域防洪、引水、排涝能力,提升河道整体环境,使河道成为城市视线通廊。

依据《泰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6-2030)》、《泰州市城市水系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要求,本次泰州市水利局投资891.56万元,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官河闸北段和五叉河区域范围内实施河道全线清淤疏浚。

泰州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之滨,是里下河地区通江达海的门户,地理位置优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推进,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水体的不断侵占,洪涝威胁加剧,河湖水质恶化的趋势已见端倪,城市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水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水危机已成为泰州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了适应泰州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泰州市通过前几年的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适度提增城市水面率,建立与城市总体发展格局有机结合并相辅相成的水系;进一步巩固城市防洪和排涝设施,拓浚河道、改善防洪治涝工程布局,提高水工程引排调控能力,使城市防洪排涝的标准及能力逐步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正本清源,增加生态环境供水量,开源引流,有效改进城区水质。

城市水利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通过南官河闸北段、五叉河河道整治工程在原规划基础上,根据河道现状进行清淤疏浚,恢复河道过水能力,提升工程区域内河道水涵养、水环境。

目前,该项目已2021121日经过泰州市发展改革备案(备案文号:泰发改函〔20218号,详见附件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98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海陵区河道整治工程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五十一“水利”中“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类别,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和地点

项目名称:泰州市南官河闸北段整治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局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19月开工,20224月底完成全部工程。

3、项目建设内容

泰州市南官河闸北段整治工程包括:

1)对南官河闸北段(招贤桥~新通扬运河)长2.062km河道进行清淤,新建1.115km仿木桩护岸,拆除改造1.31km挡墙护岸,实施河坡植物防护3.0m2

2)对五叉河(南官河~五叉港闸站段)长1.416km河道进行清淤,新建2.05km仿木桩护岸,拆除改造0.05km挡墙护岸,实施河坡植物防护1.0m2

本次工程整治河道总长3.478km,新建仿木桩护岸3.165km,拆除改造1.36km 挡墙护岸,河坡植物防护面积4.0m2

本次整治工程均位于老河道范围及规划河道范围,工程用地在河道及河口控制红线范围以内(其中南官河闸北段河口线以外20m 为水利工程用地及管理范围,五叉河河口线以外10m为水利工程用地及管理范围)。

4、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和施工车辆用水,用水量共计1680t/a,来自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

2)排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清淤泥浆水。清淤泥浆水经过临时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浇洒用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生活污水纳入城市公厕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供电

项目用电量约0.03万度/年,电源由当地市政电网供应,本项目需新增配电房。

5、周边概况

本次整治南官河闸北段即为卤汀河最南段,卤汀河南起泰州船闸,与南官河相通,北至兴化昭阳镇,是泰州市重要引用水源地,也是里下河腹部地区重要的兼具引、排、航功能的区域骨干河道。海陵区境内河道长8.44km,底高-5.5m,底宽40m,河口宽80100m,河道管理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外20m

本次整治的五叉河段为南官河~五叉河闸站段,五叉港为海陵区西北片新通以南片区的一条东西向重要引排通道,长约1.8km,底高-0.5m,底宽10m,河口宽50m,河道管理范围为为背水坡堤脚外10m项目周边300米环境概况见附图2

6临时施工用地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工程施工临时占地主要包括弃土区临时占地、施工工场布置临时占地,共计约135亩,其中弃土区根据河道弃土方量确定,堆高2.75m,需约123亩,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共计约10亩,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占地约2亩。临时占地时间按1年计。临时施工用地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

本次整治工程均位于老河道范围及规划河道范围,工程用地在河道及河口控制红线范围以内(其中南官河闸北段河口线以外20m 为水利工程用地及管理范围,五叉河河口线以外10m为水利工程用地及管理范围),本次工程不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但需对河道两侧管理范围内的青苗、树木、坟墓、临时简易房屋等进行清理,河道两侧管理范围内附属物补偿由地方政府负责。

7、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通过实施本工程,可以提高泰州市海陵区的排涝条件和生态引水条件,同时改善工程沿线的水生态环境,促进海陵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且本工程不新增用地,不改变原河道走向,不突破原有河道红线宽度,不涉及地埋管线,产业功能定位及规划。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8、项目信息初筛

项目信息初筛情况见表1-3

1-3  项目信息初筛情况一览表

序号

初筛项

初筛结论

1

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相符

本项目为泰州市南官河闸北段整治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部分修改条目等文件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其相关法律等要求及城市规划;项目位于南官河闸北段(从招贤桥开始,到新通扬运河结束)和五叉河河段(从南官河开始,到五叉港闸站段结束),本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临时用地,且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泰州市水利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和《泰州市城市水系规划》。

2

项目与规划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是否相符

本项目所在地区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

建设项目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是否相符

本工程与新通扬运河相接,新通扬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范围内;各类污染物在施工阶段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4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情况,有行业卫生防距离的,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在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内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建设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5

项目所在地环保基础设施是否能支撑本项目的建设

施工设置临时占地,施工清淤泥浆水经临时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施工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职工生活污水纳入城市公厕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6

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其他环境制约因素

本工程施工临时占地主要包括弃土区临时占地、施工工场布置临时占地以及其他临时占地,共计约135 亩,其中弃土区根据河道弃土方量确定,堆高2.75m,共需约123 亩,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共计约10 亩,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占地约2 亩。临时占地时间按1 年计。本工程不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及其他环境制约因素。

9“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见附图4)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其总面积为30.67km2,全部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泰州北部与江都交界处至泰州与姜堰交界处,全长14.5公里,两岸宽度各1000米范围内。东西流向,其中,卤汀河至引江河口段河面宽约160米,泰东河至卤汀河口段河面宽约120米”。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距离项目最近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环城河风景名胜区,其总面积为2.62km2,全部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位于泰州市区,东部东城河以工农路为界,内侧以人民东路为界;西部西城河外侧20-30米,内侧以人民西路为界;南部老通扬运河南侧20-30米,内侧南城河(或老通扬运河)北侧20-50米;北部外侧坡子街以东进东路为界,坡子街以西为城河北侧20米,内侧以人民路为界”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清水通道维护区: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

根据现场勘察,本次整治工程南官河北段部分、五叉河段在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以南距离环城河风景名胜区610m,由于本项目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属于非污染建设项目,经对照《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综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9年泰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海陵区环境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PM2.5年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地表水分别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V类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因此,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和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均能满足功能区要求,表明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营运期间不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施工过程使用的资源包括:水电等,均为清洁或可再生资源,由市政供水及供电系统提供;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官河闸北段(从招贤桥开始,到新通扬运河结束)和五叉河河段(从南官河开始,到五叉港闸站段结束)。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电资源等丰富,由于此次工程用地属于临时用地施工期资源消耗量远低于区域资源总量,对区域资源利用现状影响具有暂时性,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泰州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产业政策负面清单,本项目均不在负面清单中,符合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准入和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利于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目标,不突破资源利用上线,故与三线一单相关管理要求相符。

产业政策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中水利第1条“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项目和第7条“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符合文件要求。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文件要求。

对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中水利第6条“江河清淤疏浚工程”项目和第18条“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建本项目已取得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立项的批复(见附件1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