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烘焙器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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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金属科技,食品,烘焙器具,生态环境,全封闭式喷涂
国展(江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02 26 日成立,是一种专业从事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处理的公司。根据市场需求,2020 年底,国展(江苏)金属科
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 万元进行食品烘焙器具项目的建设,项目租用泰州市鑫世纪金
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九龙镇世纪大道 128 号的现有闲置厂房,主要从事食品烘
焙机械、器具、工具及其配件的制造,购置自动化高端成形设备(液压锻压设备,高
精密气动冲床、智能机械手,智能产品表面处理自动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商用
型烘焙器具 3000 万件,家用型烘焙器具 1000 万件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及相关规
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国展(江苏)金属科技有
限公司委托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食品烘焙器具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评价区域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及资料
收集、现状监测、核实相关资料。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
境部令 第 4 号)要求,建设单位采用现场张贴、登报、网上发布等多种形式开展公众
参与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我单位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
定、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编制完成《国展(江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烘焙
器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
学依据。
1.2项目特点
1)工程特点
建设性质为新建;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
[C3381]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所属类别为“三十、金属制品业”、“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金属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
属制品制造 335、搪瓷制品制造 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中的“金属制日用品制
338”。
本项目年产商用型烘焙器具 3000 万件,家用型烘焙器具 1000 万件,使用酸洗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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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电泳、喷塑、喷漆等多种表面处理工艺,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表面处理线代替
传统的表面处理操作流程。酸洗磷化、电泳等表面处理工序使用的槽液均经过滤后循
环使用。另外,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金属表面喷漆均采用水
性漆或高固低黏漆。
废气包括:喷砂粉尘废气、喷塑废气、喷塑烘干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喷漆废
气、电泳废气、磷化线酸性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废水包括:电泳
清洗废水、硅烷化清洗废水、酸洗磷化生产线产生的各类清洗废水等。噪声主要为设
备运转噪声;固体废物包括:漆渣、废砂、不合格品、纯水制备废弃物、废边角料、
废活性炭、废危化品包装、生活垃圾、槽渣等。
2)区域环境特点
拟建于泰州市九龙镇世纪大道 128 号,位于泰州新能源产业园内,可集中供应
水、电、燃气及废水处理,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区域水、电资源丰富,不存在环境
制约因素。
1.3工作过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
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价单位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评
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
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
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进行各专题分析,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最终形成环评文件。本次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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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本次评价工作程序图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泰州市包括: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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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区、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泰州市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20 处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相对位
置关系为 SE/3.6km,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规划》要求,具体内容见表 1.4-1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泰州市区包括:环城河风景名胜区、引江
河调水口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
泰州市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卤汀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高港区胡庄镇
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高港区)重要湿地、泰东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
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
江河(高港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等 13 个生态空间
管控区。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新通扬
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主导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管控措施:严格执
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
条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
位置关系及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边界西侧约
2.15km、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边界南侧约 1.2km,不占用生态空间
管控区范围,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本项目与泰州市区生态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泰州市 2020 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海陵区 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了《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则均能满足
要求,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
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
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
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 2020 年,全面完成十三
约束性指标。全市 PM2.5浓度比 2015 年下降 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 47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
2015 年下降 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
2015 年下降 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到 2025 年,环
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PM2.5PM10SO2NO2O3-8hCO)年均浓度均达标,
PM2.5低于 35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大于 320
根据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纳污河流、地下
水、土壤、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
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期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电、天然气,为降低运营期电能的消耗,在设计
过程已考虑节能措施。项目用电由区域电网供应,现有电网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天
然气由园区管网供给。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本项目新鲜水由市政自来水管
网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泰州市九龙镇(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
书》:禁止新建铅蓄电池企业,现有铅蓄电池项目做到增产不增污;禁止新建专业
电镀项目;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项目(工艺有特殊要求除外);禁止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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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重油项目;禁止引入化工、石化、制浆、冶练、焦化钢铁、平板玻璃等重污染项
目。本项目位于新能源产业园,从事金属制品的表面处理,但不涉及电镀,尤其不
涉及重金属的电镀,喷涂作业采用现代化的全封闭式喷涂作业,符合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要求。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非许可禁止准入
的名单,符合文件要求;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苏长江办发
[2019]136 号)号文,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该文中所限制的区域活动,产业发展也
符合该文规定,符合文件要求。
4)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对照泰州市三线一单,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中片
区)内,实施方案对开发区提出了管控要求,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