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集、分拣、打包一般工业固废20万吨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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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9-17
  • 标签:工业固废,20万吨,固体废物,污水处理,工业园区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阅,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不属于《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二、“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空间管控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泰州市区包括环城河风景名胜区、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泰东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调水口水源保护区、长江(高港区)重要湿地、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泰州市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引江河(高港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卤汀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高港区胡庄镇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等12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本项目位于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约5.2km处,位于环城河风景名胜区约4.6km处,不占用红线区域范围,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9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内容,2019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全市省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比例为91.7%。全市3 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9182.7万吨,达标率为100%。全市6个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比例为100%6个国考断面达标率为 100%,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全市24个省以上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断面为22个,占91.7%,同比持平;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的断面为23个,达标率为95.8%,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

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为280天,优良率为76.7%


PM2.5平均浓度为41.4μg/m3,同比下降9.4%。其中:4个国控点(国家考核点位)优良天数为275天,优良率为75.3%PM2.5平均浓度为44.1μg/m3,同比下降6.4%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38个,其中一类功能区10个,二类功能区9个,三类功能区8个,四类功能区11个。昼间达标率为98.7%,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96.7%,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该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生产中用水由当地的自来水部门供给,本项目的用水量不会对自来水厂供水产生负担。本项目用电由供电所提供,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3。项目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省级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