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式脚手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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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工具,脚手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工业园区,汽摩零配件,通用动力
1)园区规划
㈠园区概况
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位于
泰州市海陵区,位置处于海陵主城区与姜堰区之间,规划范围为东至
先锋河,西至老 328 国道-纵五路,南至新 328 国道,北至海姜大道,
规划面积 18.6km2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南侧、京泰路东侧,属
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
(二)产业发展方向
园区发展以电子信息、机械加工等产业为主体,适当引进部分具
有 研发功能的产业主体,加快产业孵化功能。其中,电子信息主要为
电子产品及材料等。机械制造主要为汽摩零配件、通用动力等制造。
本项目为工具式脚手架制造项目属于机械加工产业,符合园区产
业定位。
(三)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处于凤凰东路与济川东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 392.2
顷,占园区总用地的 21.1%。园区内主要发展一类工业,适当发展二类
工业,严禁有重污染的三类工业进入。根据工业门类,工业用地又分
为机械、电子等产业,各板块相对集中,紧凑发展。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南侧、京泰路东侧,根
据《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
区)(2014-2020)》,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四)配套设施规划
①给水设施
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的给水近期考虑由现状老 328 国道向东进入
园区给水管网供水;远期分别由迎春东路、济川东路、梅兰东路、凤
凰东路向东延伸,与海陵工业园区给水管网相连接形成环网供水。供
水水源来自泰州市三水厂(园区外)。泰州市三水厂供水系统供水规
模可满足本区供水需求。
②排水规划
2
3
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位于老三二八国道西侧,规划服
务范围包括:泰州新区和凤城河以南老城区、周山河街区和春兰工业
园区、海陵工业园区。设计规模为 8 万吨/日,现已完成一、二期 8
/日建设工作,正常稳定运行。
③燃气管网布置
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燃气干管布置在主要道路上,主要燃气管道
连成环状网,保证供气安全,干管管径为 DN160-DN200,在其它路上
布置中压燃气支管,管径为 DN100
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相符性分析见表 1-1
1-1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相符性
序号
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相符
1
园区应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及相关政策
引进建设项目,禁止建设淘汰类、限
制类和增加电镀工序的项目。对区内
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在保留现
有规模和排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
允许进行优化生产工艺及提高环保水
平的相关技术改造。区内物流企业不
得进行危化品的仓储运输。入区项目
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
平,贯彻循环经济原则,尽量减少水
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按照生
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标准,推进园区生
态化建设。
本项目为机械
加工产业,属于
园区优先发展
产业,项目用地
为工业用地,符
合用地规划。
相符
2
工业用地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不少于
50 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工业区周边 50
米范围内的十里铺村 2018 年底前完
成拆迁工作,许野田村根据用地发展
规划适时搬迁;居住区 100 米范围内
不得布置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
体的表面处理工艺的企业。规划范围
内迎春东路以南、兴陵路以北、先锋
河以东、东环路以西的 138 公顷基本
农田在未得到占卜平衡前不得开发建
设。鉴于本轮规划的工业区面积已超
出市政府批复的范围(泰政复(2007)
172 ),因此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需
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本项目用地属
于工业用地;不
涉及排放异味
气体的表面处
理工艺;与周边
最近敏感点窦
家庄距离 80
米,符合要求。
相符
3
园区须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所有
本项目为新建
相符4
入区企业和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区内现有
不符合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及环境管
理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转产、
停产或搬迁工作,并按《报告书》提
出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同时明确现有企业搬迁后场地开发利
用的环保要求。产业定位:以新一代
信息技术为特色的现代产业集聚区,
主要发展电子信息与电器、新型建材、
新材料、机械制造、纺织等产业。
项目,严格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及三同
制度。
4
优化能源结构,选择轻质油、天然气
和电能等作为能源,2015 12 月底
前关停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加快区
内污水管网及前进河截污导流工程建
设,园区内未接管企业 2015 年底前接
管到位。认真落实固废处理处置各项
措施,一般固废应综合利用,危险固
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实施
前进河、大冯河、许郑河、大寨河河
道整治工作。
企业使用电、天
生,生活污水经
网进入泰州市
第一(城南)污
水处理厂集中
处理,达标排
放。
相符
5
加强规划区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
结合规划区产业定位特点,完善规划
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配备相应
的设备、人员,并通过定期演练不断
总结完善。
企业建成后将
加强风险防范
应急措施的建
设和实施。
相符
6
园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园
区和入区企业应配备环保专职或兼职
人员,对入区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治理
设施的运转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监督性监测;按规范完善环境监测计
划,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本项目拟按规
范完善环境监
测计划,开展日
常环境监测。
相符
7
《规划》所含具体项目在实施前应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避免或减轻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环境
影响。
本项目为新建
项目,严格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
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
查意见》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经泰州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5
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
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发
[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能耗限额类项目;所
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禁止范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
政策。
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国家级
生态红线区域,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引
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距离其二级保护
区域边界约 11.82km,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内。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
保护区域名录,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新通扬运河(海
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距其管控区域边界约
4.5k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
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规划》中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具体见表1-2
1-2
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与项目相关)
生态空
间保护
区域名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位置
关系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
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范围
国家
级生
态保
护红
线面
生态
空间
管控
区域
面积
6
引江河
备用水
源地水
源保护
一级保护区:泰州市
第二水厂备用取水
口上游 1000 米至下
500 米及其两岸背
水坡之间的水域范
围;一级保护区水域
与相对应的两岸背
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
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
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 500 米的水
域范围;二级保护区
水域与相对应的两
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
1.69
-
1.69
项目
西
1
1.
82
km
新通扬
运河
(海陵
区)清
水通道
维护区
-
位于泰州
北部与江
都交界处
至泰州与
姜堰交界
处,全长
14.5 公里,
两岸宽
度各 1000
米范围内。
东西流向,
其中,
卤汀河至
引江河口
段河面宽
160 米,
泰东河至
卤汀河口
段河面宽
120 米。
-
2.67
2.67
项目
北侧
4.5km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根据《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 年)》,全市
省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比例为 100%;全市 2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 30036 万吨,达标率为 100%
全市 6 个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比例为 100%6 个国
考断面达标率为 100%;全市 24 个省以上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
表水类标准的断面为 24 个,占 100%,同比提升 8.3 个百分点;达到7
水质目标考核要求的断面为 24 个,达标率为 100%,同比提升 4.2 个百
分点。根据《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 年)》,海陵区
环境空气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 PM2.5年平均值未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浓度限值,其余因子则均能
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
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
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 行动方
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
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
性指标。全市 PM2.5浓度比 2015 年下降 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
47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74.2%,重度及以上污染
天数比率比 2015 年下降 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
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 2015 年下降 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
量良好。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经采取相应的治
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
区域环境质量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区域水、电资源丰富,生产过程仅消耗少量的水、电等能源,
不会改变区域能源利用格局,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次环评对照《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
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优先、限制、
禁止发展项目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