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岗天河路 600 号,本期拟在中山大
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2693 号)建设岭南医院二期工程,
岭南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医院是萝岗区政府、中山大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合作共建的非营利性综合性三
级医院(非独立法人单位),医院接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垂直管理,依托院本
部(天河院区)强大的医、教、研团队及品牌效益等优势,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资源配置等方面实行一体化运行,切实有效地保障岭南医院的医疗质量水平,确保与
院本部同质诊疗服务,岭南医院于 2011 年 9 月正式启用。
1.1.2 项目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
为满足黄埔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要和医院可持续发展需求,解决岭南医
院不断增长的医疗、学科建设需求和现有规模的不平衡问题,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发展
和改革局、广州市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穗埔发改计〔2019〕11 号)(附件 1),
同意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以下简称“岭南医院”)在院内预留地块内建
设二期工程,增加 900 张床位,医院选址地理位置见图 1-1。
建设工程:岭南医院二期规划扩建建筑面积 19815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2264 平方米,建设医疗综合楼、外科综合大楼(住院部及医技部)、后勤生活楼、
报告厅、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高压氧舱、配套实施共用与辅助工程及室外工程。地
下建筑面积 65890 平方米,建设放疗中心、核医学等医疗诊断场所。
拆除工程:拆除原一期生活楼。
项目估算总投资 149961 万元,由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建
设。2019 年 2 月,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广州市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式批复
了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穗埔发改计[2019]11 号)(附件 1)。
2020 年 11 月,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岭南
医院二期工程可研修编复函,取得穗埔发改计〔2020〕63 号函(附件 2),修订建设
规模主体建筑包括:外科综合大楼、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含行政楼、后勤楼、报告
厅)、体检中心与脑病中心等。
规划条件:岭南医院二期项目取得广州市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确定划拨用地用
途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红线见附件 3。
用地条件:二期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开规地[2007]121 号)见附件 4,
用地性质均为医疗卫生用地,符合控规要求。
常规环评:岭南医院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
(附件 5)。
1.1.3 项目依据
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岭南医院二
期项目中的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委托书见附件 6。
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公告 2017 年 第 66 号 2017 年 12 月实施)对射线装置的分类,本次评价含Ⅱ、Ⅲ
类射线装置。根据《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 年
第 62 号,2005 年 12 月 23 日发布),本项目使用Ⅲ类、V 类放射源。根据《电离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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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18871-2002)附录 C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规定,
岭南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
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核算见第 9 章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 版)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本评价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本期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具体规模
(1)医院建设规模:岭南医院二期工程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2693 号岭
南医院的院区内南侧区域,北临科学城开创大道、东临新阳西路。
本期扩建项目的建筑工程主体包括:建设外科综合大楼、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含
行政楼、后勤楼、报告厅)、体检中心与脑病中心共三栋大楼,二期工程的地下建筑
包括核医学、放疗科、人防工程、停车场等,二期工程地上建筑建设后的主体效果见
图 1-2(红色字体为二期工程)。
图 1-2 岭南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后医院的总体效果图
岭南医院南侧有小山坡,北侧为一期在用医疗场所,二期工程拟建于山坡和一期
之间的医院红线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医院北侧为开创大道,东面为新
阳西路,东南侧靠近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侧为山坡,西侧为科丰路。
岭南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卫星图见图 1-3,一期、二期地上部分建筑分布见图 1-4。
重点关注的核医学位于外科综合楼负一层东侧、放疗科位于外科综合楼负二层西南
侧。
(2)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岭南医院二期工程涉及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外科综合大楼,另有 3 台
Ⅲ类射线装置位于东北侧的体检中心与脑病中心楼内。
根据表 1-1 统计,本项目各科室使用 19 台 X 射线影像诊断设备(包括核医学、
放疗科诊断设备)和 5 台介入放射学设备(5 台 DSA),放疗科使用 4 台医用电子直
线加速器,使用 1 台后装治疗机(含 192Ir 放射源),核医学科建设情况如下:
核医学科:建设 2 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分别为核医学门诊场所、
甲癌治疗场所。
(1)核医学门诊场所
建设 1 间 SPECT-CT 机房,1 间 PET-CT 和 1 间 PET-MRI 机房,1 间骨密度仪机
房以及分装室、注射室、敷贴治疗室、注射后休息室等配套功能用房。
在 SPECT-CT 机房安装使用 1 台 SPEC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
素 99mTc、131I(甲功、显影、甲亢)显像/诊疗。
使用 89Sr、223Ra 进行核素治疗。
在 PET-CT 和 PET-MRI 机房分别安装使用 1 台 PET-CT 和 1 台 PET-MRI(非射线
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 18F、68Ga 开展正电子核素显像诊断。PET-CT 和 PET-MRI
(非射线装置)配套 8 枚 68Ge 放射源(均属 V 类放射源),用于设备校准。
建设 1 间 32P 敷贴治疗室,使用 32P 核素开展敷贴治疗。
(2)甲癌治疗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