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与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相符性
根据《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罗定市产业集聚地(双东片区)规划修编环境
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供项目已在集聚地(双
东片区)内建成,集聚地(双东片区)内已实现热电联供,集聚地(双东片区)
现状及新建需用热企业均实行集中供热,统一由粤泷电厂集中供热,集聚地(双
东片区)内禁止新建供热锅炉,其余需用燃料企业采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
源,减少集聚地(双东片区)燃料废气排放。
规划区废气治理的原则是分散治理不建设集中废气处理设施。除电镀基地
已在每栋厂房建设集中废气处理设施外,废气污染控制是主要在企业内部进
行,由各生产企业在装置内或企业内进行治理,因此,对于进入集聚地(双东
片区)的企业必须提出明确的废气污染控制要求。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控
制工艺废气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尽量增加排放高度,减少对地面影响。
本项目生产无需使用供热锅炉,不新建供热锅炉,RCO 废气处理设施及
生产烘干设备均采用电加热,与规划环评内容相符;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
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酸性废气。项目自建废气处理设施,对生产产生
的废气进行负压收集,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采取的废气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规划环评(修编)内容相符。
②与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相符性
根据《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罗定市产业集聚地(双东片区)规划修编环境
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废水需采取清污分流、排污管网,回用水管网规范化。
各入驻企业在设计、实施及运行时均应将清净下水与工艺污水分开,分别收集
后排入集聚地(双东片区)污水管网,不得将清净下水与工艺污水混流,更不
得将工艺污水排入清净下水中。清净水在企业内回用,工艺污水需进入企业内
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方能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清净下水为自来水制纯水所得,不与其他工艺废水混合排
放;生产废水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双东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
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采取的废水环境
影响减缓措施与规划环评(修编)内容相符。
③与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相符性
根据《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罗定市产业集聚地(双东片区)规划修编环境
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车间外通用设备,例如鼓风机、
各种泵、发电机等,应放置于适当地点,远离人群密集区,减低噪声对人的影
响;对于个别噪声特别大的设备,则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方法,
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状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相应的要求。
本项目通过对生产车间的合理布局,将产生较大噪声的生产车间设置分布
于厂区南侧远离最近敏感点十六垌村,并对机械进行了消声、减振、隔声等工
程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采取的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与规划环评(修编)内容相符。
④与固体废物减缓措施相符性
根据《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罗定市产业集聚地(双东片区)规划修编环境
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集聚地内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处理处
置率均应达到 100%。
对于一般工业固废,尽量在项目内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除了可回收利用
部分以外,最终废弃的、不能利用的部分外送至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废品收购
站或环卫部门等;集聚地内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运送
至罗定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通知、粤
环[97]177 号文关于《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
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实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出售给有需要的厂家或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进
56
行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由
环卫部门外运,运送至罗定市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环境影
响减缓措施与规划环评(修编)内容相符。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与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相符性分析
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为生产多层陶瓷电容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29 号令)中鼓励类的“十二、建材——12、精细陶瓷粉体及陶瓷
基板,精密成型的陶瓷球等部件;陶瓷膜、陶瓷绝缘部件、蜂窝陶瓷;陶瓷纤
维及其增强复合材料;医用陶瓷材料及部件;电子陶瓷材料;陶瓷墨水材料;
消费电子陶瓷材料;适用于增材制造的陶瓷材料等工业陶瓷技术开发与生产应
用”,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及许
可准入类,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要求。
2、与相关环保规划和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①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7
表 1-4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类别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
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
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护生
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
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
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已有
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
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
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
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
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
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
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
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
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
本项目不新建燃煤燃油火
电机组、企业自备电站、
燃煤锅炉,蓄热式催化燃
烧(RCO)废气处理设施
采用电力加热;项目生产
使用乙醇作为清洗剂,乙
醇作为挥发性有机物中的
一种,相对其他污染物对
臭氧生成的活性较低,在
一些发达国家已将其列为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豁免
清单,故不属于高挥发性
有机原辅材料;项目主要
生产的产品为电容器,也
不属于高挥发性有机原辅
材料
相符
能源
资源
利用
要求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
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
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规模。
本项目新增的电镀工序产
生的废水经过厂区新建的
电镀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全部回用到电镀车间内,
不外排
相符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要
求
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
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
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
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
精细化治理。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
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
代。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
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强珠
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
污染控制。
本项目总量申请按照挥发
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进行申请;对生产车间内
的各个废气产生工序均采
取相应的收集措施,减少
废气无组织排放;待市政
管网建设完成后,生产废
水和生活污水将在厂区内
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
管网
相符
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
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
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
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
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
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
本项目将根据废物特性设
置危废仓存放危险废物,
并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
位进行处理
相符
由上述分析可得,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8
案》(粤府〔2020〕71 号)的保护要求。
②与《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云府〔2021〕14 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位于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属于罗
定市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538120001,要素细类为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具体管控要求详见下表。
表 1-5 与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管控
维度
管控要求
本项目与其相符性
是否
相符
区域
布局
管控
1-1.【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
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
企业提标改造。
1-2.【大气/禁止类】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
玻璃、电解铝、水泥(粉磨站除外)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限值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及国内外现有工艺均无法使用低挥发
性有机物含量溶剂替代的除外)。
1-3.【大气/限制类】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建耗煤项目严格
实行煤炭等量替代,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 35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1-4.【产业/引导鼓励类】以农业和现代物流为主导,串联罗定丝
苗产业园、中医药产业园、空港物流服务中心,打造特色农业
产业载体。集中发展双东工业片区,并带动园区物流仓储产业
发展。
1-5.【产业/限制类】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
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企业现状监测排放
指标均达标;本项目
属于电子元件及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项
目,生产的产品不会
有挥发性有机物,使
用的清洗剂主要是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的乙醇;本项目不新
建燃煤锅炉;根据上
文分析,本项目不属
于“两高”项目范围
符合
能源
资源
利用
2-1.【水/限制类】鼓励纺织印染、造纸、化工、皮革、电镀等高
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对化工、制浆造纸等行业中具备
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
批。
2-2.【水资源/综合类】在农业领域,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2-3.【能源/引导鼓励类】多方面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加快云浮物
流配送中心建设。
2-4.【能源/限制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
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机物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3-3.【水/综合类】实施罗定江河岸垃圾清理及生态修复;在䓣塘
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围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罗定市第三生活
污水处理厂周边设置合理的绿化隔离带和防护距离,减少生化
处理装置产生的臭气影响。
按照规定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的要求需要进行初期雨水收集的企
业,应当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本项目选址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且每日对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前后
的水质采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监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管网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分
开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属于危废的水污染物均统一收集于危废仓
库暂存,不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项目已履行环保手续,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②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6 VOCs 物料转移和
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要求:“6.1.1 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
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7.2 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要求:“7.2.1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
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
本次改扩建项目中,液态 VOCs 物料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从仓库输送至生产车
间内;在调配过程中,生产处于密闭的生产车间中进行,并使用收集系统对废气密闭
收集,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③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的符合性分析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提出要加快实施“三区控制、一线引导、
五域推进”的总体战略。将全省划分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
本项目位于生态分级控制中的有限开发区,陆域及近岸海域有限开发区内可进行
适度的开发利用,但必须保证开发利用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和生态功能的损害,
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区域生态功能的改善和提高。陆域有限开发区内要重点保护
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水土流失。近岸海域有限开发区内要重点推行科学
10养殖技术,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和规模,滨海旅游区要严格划定边界,并建立完善的管
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