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天电力科技智能电力开关柜、电力变压器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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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工程竖向布置
场地内道路竖向根据周边市政道路标高而定,项目原始标高 131.0~131.5m,根据
主体设计,工程建成以后,场地标高为 131.5~132.0m,场地东侧标高(金光大道,排
水管接入点)约 131.0m。规划设计场地范围与周边规划道路顺接的方式,现场沿用
地红线修建围墙,工程建成后不存在边坡。
建筑物首层设计标高为 131.0m,场地设计标高为 131.5~132.0m,建筑物首层设
计标高与室外高差均在 0.3m 以上,场地排水坡度为 0.26~0.92%之间,满足排水要求。
1.1.5 给排水系统
一、给水系统
1)本工程从由场地南侧成都路、东侧金光大道两侧接入DN150给水管供本项
目生活、消防水池用水。
2)每根引进管进入红线后均设总水表,城市自来水压力为0.30MPa
二、排水系统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管径 DN20
排水管网
a.在室外设置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简单处理后排入各市政道路污
水管道。
b.建筑屋面雨水经雨水口及雨水井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
c.道路及广场设雨水口收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
1.2 施工组织
1.2.1 施工布置
1.2.1.1 施工交通条件
根据调查,本次施工过程中直接利用已建的金光大道进出场地,无需修建施工道
路。
1.2.1.2 施工生产区和生活区
1、施工生产区
施工生产区主要为材料堆放及加工场所。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生
产区主要布置于红线范围内空闲处。
办公生活区主要为办公及吃住地点,由于项目位于城区且工人均为本地工人,吃
饭及住宿均回家或在食堂解决,未设置办公区域。
1.2.1.3 临时堆土区
根据现场勘察及咨询,本项目已完工,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协议时,土地已平整,
无地下室开挖,无顶板覆土,且在绿化时因土壤较肥沃,只进行了土地整治后进行绿
化,无绿化覆土。在开挖管线时也是做到随挖随填,不产生临时堆土情况,即在建设
过程中无需进行土方堆放,无临时堆土区域。
1.2.1.4 施工用水、用电
工程的施工用水来源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自来水;项目区域内供电就近接驳市政
电网。
1.2.1.5 施工排水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主体工程设计未对项目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进行设计,且项
目已完工,本方案也无法对其进行相关设计。据现场调查,施工期间的排水应排至北
侧水沟内,因建设前土地已做压实等土地平整的处理,未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情况。
1.3 工程占地
根据资料及现场核查,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4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按建设
区域分,本项目包括建筑物区占地 1.17hm2,道路广场区占地 0.88hm2,绿化景观区
0.36hm2。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项目建设区占地类型为
工业用地。
1.4 土石方平衡
1)表土剥离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主体工程原始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且在进场前已进行土地平
整,无可剥离表土。
2)场地平整
工程进场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工程就地势修建,在建设
过程中只做了简单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开挖量约为 0.05 m3,回填量约为 0.05
m3
3)管线开挖及回填
工程在建设后期对场地内雨水管线进行布置,开挖土方量约为 0.01 m3,回填
量约为 0.01 m3
经统计,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方总量 0.12 m3,其中:挖方总量为 0.06 m3
填方总量为 0.06 m3。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内部平衡不产生借方及余方。
土石方平衡情况汇总表,详见表 1-5
1.7.1 地形地貌
工程勘察场地地貌单元属平地。进场前场地已进行开挖整平处理。现场地已全部
完工,原始地面高程一般在黄海高程 131.0~131.5m 之间,相差 0.50 米。
1.7.2 地质
1)地质构造
萍乡地处扬子准地台和华南褶皱带两个二级大地构造单元,自前震旦纪以来,经
历了五个构造运动,形成了萍乡一隆一凹的构造格局,据区域地质图, 场地位于萍
乡红色盆地西端,拟建场地位于臼坴系上统南雄组岩层上, 基岩埋深较浅, 场地内
岩层倾向北西,倾角 10-15 度, 为单斜构造, 未发现断层通过。 场地地质构造简
单。
经地表调查,本区第四系中,特别是上更新统中,均未发现活动性断裂迹象。根
据大量钻孔资料分析,区内未见第四系厚度及岩相突变地段。据多年的大地监测资料,
萍乡市新构造活动微弱,第四纪以来无大的构造活动,区域稳定性较好。
2)不良地质作用及地下障碍物
根据地勘资料,勘察场地及其影响的范围内无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等不良
地质作用,未发现埋藏的河道、沟渠、墓穴、防空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适宜本
工程建设。
3)地震
根据《江西省地震动参数区划工作用图》确定,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
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地震分组为第一组。结合场地类别确定特征周期为
0.35s。本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6 年版〉相关规定,场地地质年代为第四系晚更新世(Q3)以前地层,无液化土
层存在。
1.7.3 气象
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四季分明、 气候温和、 雨量充沛、光照充
足等特点 。年平均降雨量 1595.2mm, 集中在 4-6 月份, 占全年降雨量的 43.5%,
大降雨量 2184.0mm (1997 年), 最小年降雨量 1063.0mm, (1978 年),年平均降雨
182 天。
一日最大降雨量 225.6mm (1972 8 8 日)。
年气压 1002.7 (hPa) ,
平均气温 17.3 °C, 最大风速 16m/s, 年平均风速 1.6m/s。 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
(SW) , 全年次导风向为东北风(NE)
1.7.4 水文
萍水河发源于萍乡市北部杨岐,流经萍乡市上栗县,安源区,湘东区,从萍乡市
湘东区荷尧镇出境,流经醴陵市,在渌口区城区渌口镇汇入湘江,为湘江一级支流。
渌水与浏阳河,水,耒水合成"湘东小四水"。萍水河(江西境内)全长 80.1 公里,587.4
有楼下河,福田河,麻山河,南坑河,白竺河,拓村河,长丰河,长平河等支流。
距本项目较远。项目建设不会对其产生影响。根据调查,工程场地范围内东侧有
市政雨水管网,南侧有污水管网,现已接入市政管网。
1.7.5 土壤、植被
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项目区场地地貌主要为平地,项目区地带性植被类型为亚
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建设区土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区原始占地为土地
平整后用地,原始没有植被覆盖
由表 2-12-2 评价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项目范围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
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
防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未占用河流两岸、湖泊
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由表 2-3 评价可知,本项目建设用地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主体设计绿地
率为 15%,达到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要求及行业要求;项目施工时序充分考
虑以挖作填,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内部平衡,无借方和余方。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基本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符合水
土保持要求。
2.2.2 工程占地评价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41m2,此次施工扰动面积为 2.41hm2,全部为永久占
地。按建设区域分,本项目包括建筑物区占地 1.17hm2,道路广场区占地 0.88hm2
绿化景观区占地 0.36hm2。项目区原始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本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于场地内施工,场外施工道路利用周边现有道路,
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无临时占地,满足施工要求。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占地符合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
同时本项目工程占地满足施工要求。
2.2.3 土石方平衡评价
1、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挖填总量共计 0.12 m3,其中:挖方总量为 0.06 m3
填方总量为 0.06 m3。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内部平衡,无借方和余方
土石方平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