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优质职业教育学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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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优质职业,教育学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水土流失
1)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 各行各业对技术
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必须建立健全学校设
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才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发展、
促进就业创业。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当地少数民族同胞的整体素质,提高他们
对新知识、新技术的认知及理解能力,有利于他们从根本上转变生活观念,提高生活水平。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工程基本情况
阿克陶县优质职业教育学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位于阿克陶县优质职业教育
学校院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分别为:东经 75°59’29.62”,北纬 39°15’17.43”,周边市政
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善,场地内所需的水、电、路、通讯等都能就近接入阿克陶县优质
职业教育学校已有管网,项目区周边交通运输便利。
本项目主要是新建 4 栋专业实训楼,全部为地上 2 层建筑,建筑高度 9 米,建筑物面
14667.76m2,基底面积 9236.48m2
工程总占地面积 2.05hm2,包括建筑物区 0.92hm2,道路及硬化区 0.80hm2,管线工程
0.67hm2(重复占地,不计入面积)、施工生产生活区 0.06hm2(属于临时占地),临时堆土
0.27hm2(属于临时占地)。
本工程总挖方 1.24 m3,填方 1.26 m3,借方 0.02 m3,弃方 0 m3。开挖土
方主要为建筑物基础和管线开挖,回填土方主要为建筑物基础和管线回填。借方主要是管
线垫层。据主体设计资料,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项目区旁北部的空地,占地 0.06hm2,包
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办公区等。临时堆土区集中堆置,设置在项目区旁西部的预留空地,
最大占地面积为 0.27hm2,全部用于堆存回填土方,最大堆存土方量为 0.68 m3
项目建设总投资 6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5100 万元,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于 2021
8 月开始施工,2021 10 月完工,施工期 3 个月。1.综合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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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阿克陶县优质职业教育学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阿克陶县教
育局。2020 12 4 日建设单位获得了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关于阿克
陶县优质职业教育基本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文号:陶发改字【2020565 号);2020
12 7 日建设单位获得了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关于阿克陶县优质职
业教育基本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编号:2020-653022-83-01-055355);
2021 8 月,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进行了图纸设计。
2021 7 月中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接受委托承
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接受任务后,项目组立即查阅主体工程设计
报告,收集项目区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相关资料,2021 7 月下旬对项目区现
场进行了查勘,再次收集更为详尽的现场资料,在水土流失调查的基础上,核查了相应
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于 2021 8 月编制完成了《阿克陶县优质职业教育学校-专业实
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
1.1.3自然简况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于冲洪积平原地貌。地形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海拔 1324.90
1325.4m 左右。多年平均气温平原地区 11.1℃,气温日较差 13.7℃,气温年较差 32.1℃;
7 月份气温最高,多年月平均值为 24.7℃;1 月份气温最低,多年月平均值-6.7℃;历年
最高年平均气温 12.9℃,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9.4℃,历年极端最低气温-39.4℃。多年平
均日照时数为 2789.9h,无霜期 221d,≥10℃的积温 4127.5℃,太阳总辐射量 58.74×
108jm2/a。多年平均降水量 75.7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 2059mm。项目区主风向为西
南风为主,多年平均风速为 1.5m/s,最大风速 24.4m/s,年最大瞬间风速为 25.6m/s,最
大冻土深度 108cm
工程区地表组成物质多为第四纪洪积松散堆积物,土壤类型为灰棕漠土,灰棕漠土
是温带戈壁区的地带性土壤,是在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成土母质主要为
砾质洪积物或砾质洪积冲积物和石质坡积-残积物。土壤表层有机质含量仅为 3~5g/kg
在剖面中无明显聚集层,土壤的保水性和肥力均很差,植被覆盖稀疏。项目区植被类型
为暖温带干旱荒漠植被及周边人工栽植乔木,主要生长有杨树、榆树、梭梭、盐爪爪、
花花柴、芨芨草等,植被覆盖度约 1015%;本工程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
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保护区,无自然保1.综合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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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区、风景旅游点和国家及地方文物古迹保护单位;无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
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重要湿地及生态敏感区等限制项目建设的因素。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项目区水土保持区划属北方风沙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8 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年报》、《新疆土壤侵蚀类
型图》和《土壤侵蚀分级标准》(SL190-2007)和项目区实际所处位置,判断本项目区
为轻度风力侵蚀为主,结合项目区地表植被、土壤状况、气象等资料综合分析项目区环
境状况及类比工程,判断项目区的原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 1000t/km2·a;根据《生产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确定本项目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1000t/km2·a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39 号,2010 12
25 日修订,自 2011 3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2 号,1989 12 月,
2014 4 24 日修订,2015 1 1 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77 号,于 2002
10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03 9 1 日起施行,2018 12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74 号,2008 8 29 日修订,
2002 10 1 日施行,2016 7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
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8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 6 18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3 3 1 日施行,根据 2013 6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
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综合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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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2013 7 31
修订通过,2013 10 1 日施行)
1.2.2部委规章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水利部办公厅 2015 12 月;
2.《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 号);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规
定》( 新政发[2000]45 号 ,2000 6 12 日 );
4.《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
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 号);
5.《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
[2015]299 号);
6.《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 号);
7.《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水
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6]65 号,2016 3 24 日);
8.《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厅〔2016112 号,2016 11 17 日);
9.《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 49 号,2017 12
22 日施行)。
10.《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水利部办公
厅,办水总[2016]132 号,2016 7 5 日);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水保[2017]121 号,2017 12 8
日);
1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
知》(水利部,水保〔2017365 号,2017 11 13 )
13.《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税〔201832 号,2018
4 4 日);
14.《新疆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
1.3设计水平年
设计水平年是指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时间。
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均应布设到位,能初步发挥水土保持功能,达到方案确定
的防治目标,满足水土保持专项设施验收的要求。
本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深度;本项目于 2021 8 月开工,2021 10 月完工,
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及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确定本方案设计水平年是 2022 年。1.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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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项目水土流失防
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使用及管辖区域。本项
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05hm2,属于阿克陶县管辖。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是阿克
陶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