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估范围为:xx县花园畜牧养殖基地年出栏4800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能源种类、主要耗能设备、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等,主要包括能源供应情况分析、建设方案节能评估、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等。项目建设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能源利用的先进性、合理性;工艺设备流程的先进性、合理性;处理区和设备布置的合理性;新增设备耗能情况;配套工程的建设情况;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对项目客观、准确、规范的计算分析、对标及评估,编制出节能评估报告,并做出结论。
1.1.2评估内容
1、用能方案合理性分析;
2、主要耗能设备的选型、台数选择的合理性,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设备;
3、所采取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4、能源管理、能源消耗计量的配置情况;
5、新能源利用情况;
6、项目的综合能耗、能耗指标及效果分析等。
1.2 评估依据
1.2.1 相关法律法规、规划
1.2.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8、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 28号);
9、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
10、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
11、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999.3.10);
12、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 国家发展计划委[2000]1256号);
13、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
1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93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6、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17号令);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颁布);
1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010年);
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10]218号);
2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1.2.1.2 地方法规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4号);
2、《江西省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09号);
3、《江西省节能监察办法(试行)》(赣工信办发[2009]44号);
4、《江西省实施“节约资源法”办法》;
5、《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6、《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