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工作简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4年本)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改、扩建)的节能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把住能源、资源节约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能源工作的决定》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意见的通知,年产4万立方米碎石项目需编制节能文件,为此,XX县XX采石场委托我单位编制本项目的节能报告。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调研、现场勘察和收集有关资料,对项目建设方案、能源利用状况、能效水平进行评估,从而提出可行的节能措施,并编制完成了《XX县丰元采石场年产4万立方米碎石项目节能报告》。
此次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如下:
1)、通过本次评估弄清项目耗能情况,了解项目是否达到乐安县的相关耗能方面的要求;
2)、通过对项目用能系统和用能单元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总结存在的节能方面的问题和下一步可以开发的节能潜力;
3)、根据“节约资源”、“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等原则,针对项目存在的节能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节能措施,实现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的浪费;
4)、依据已出台的国家及地方关于节能方面的政策,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住能源、资源节能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能源供应与配置;
5)、通过对项目各用能系统和用能单位的评价,结合国家、XX省及XX节能政策的要求,以及项目所处行业的技术规范,最终从节能角度回答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提出合理有效的节能措施和建议。
2、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本着合理利用资源,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原则,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建设内容进行节能评估,对拟建工程的建筑节能,柴油、电用能合理性及消耗量进行分析,设备选型方面进行分析计算,发现存在的节能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项目评估程序见下图1。
图1-1 节能评估程序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