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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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6-29
  • 标签:石柱,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卫生填埋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 仍在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仍相对不足,大部分建制镇的生 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待提高。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要 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 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为此,“十三五”期间应按照公共 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拓展服务范围,加快垃圾收运处理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 行业准入分析 国家要求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 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提高产业集中度,化解产 能过剩。国家鼓励企业实施改善品种、提高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技术改造。 本项目符合如下行业相关准入政策及准入标准: 1) 焚烧发电是当前国内最符合实际需求的垃圾处理方式 当前,我国通用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包括卫生填埋、堆肥和 垃圾焚烧,相较而言,焚烧法对垃圾原料的要求较低,而又具备处理效率高、占 地面积小和后端资源化利用的优点,考虑到我国中东部土地资源紧张以及粗放式 垃圾收集的现实状况,焚烧法综合优势明显,是当前国内最符合实际需求的垃圾 处理方式。 2) 焚烧发电上网电价获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2012 年 3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 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 号文件指出“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 2 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 算上网电量暂定为 280 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垃圾 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 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 0.1 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 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旨在引导 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3) 炉排炉焚烧垃圾技术属于当前较成熟的工艺技术 根据 2000 年国家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 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中要求指出:“目前垃圾焚烧宜采用 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其中,机械炉排炉 采用层状燃烧技术,具有对垃圾的预处理要求不高、对垃圾热值适应范围广、运 行及维护简便等优点,是目前世界最常用、处理量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 在欧美等先进国家得到广泛使用,其单台最大规模可达 1200t/d,技术成熟可靠。 本项目的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是项目建设单位针对无水泥厂地区研发 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该技术能彻底降解二噁英,全程封闭处理、无臭气扩散, 垃圾无需分拣,无需添加燃料,发电量高,投资省、运营成本低,选址无特殊要 求。建设单位现拥有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核心技术和装备成套能力,可根据垃圾 处理实际需求建设 200t/d、300t/d、400t/d、500t/d 等规模处理系统。垃圾发 电采取机械炉排炉技术,可靠的烟气处理工艺,确保二噁英等环保指标达到欧盟 标准;灰渣处理技术以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实现无害化处理。 3. 项目必要性分析 为提高重庆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环境,提高城市 环境综合承载力,结合重庆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现状分析, 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 时期重庆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设施, 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工作的重要支撑,是指 3 导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安排投资、运营管理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本项目的实施,也是重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有效践行,是对纲要的积极贯 彻。 随着石柱县城市人口递增、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收运措施的完善,原有的 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不能满足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求,而新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占地面积大,难以选到合适的场址,石柱县将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为了使生活 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提高石柱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减少卫生填埋场的运 行压力,延长其寿命,解决石柱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最终出路必须采用减量化、 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方式。以石柱县目前的综合经济实力,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 式上采用投资和运行成本稍高的焚烧方式已属可行,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亦为 居民所接受。《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5-2020 年)》规划建设丰都— 石柱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于规划选址布局调整,增加石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的规划选址,并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修 订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21 号)要求,将本项目纳入重庆市“十 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中。本项目建成后将和填埋场形成互补优势,以现有垃圾 卫生填埋场作为焚烧厂大修及事故状态下备用及炉渣、飞灰固化物的储存地,符 合国家关于填埋处理方式与焚烧处理方式互补关系原则。 石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对固体废物处理的相关管理 政策及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实现石柱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 资源化处理目标,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 等突出环境问题,有利于石柱县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本项目变废为宝, 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不仅可以减轻石柱县境内的供电压力,而且 项目建成后还能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有利于推 动完成石柱县脱贫攻坚任务。 二、 拟选址方案比选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5-2020 年)》,提出建设丰都—石 柱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于规划选址布局调整,增加石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 4 规划选址,辐射范围包括丰都县、石柱县。 石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起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确定 了 2 处比选厂址,分别为厂址 1—万朝镇茶园煤矿废弃场地和厂址 2—大坪煤矿 废弃工业场地。厂址位置见下图。 厂址 1—万朝镇茶园煤矿厂址:位于石柱县北面,万朝镇西南方向,紧邻省 道 S403,距离附近 35kV 变电站 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