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 PPP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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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4-28
  • 标签: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 PPP 实施方案;通州大兴段 PPP 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引入社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都地区环线高速PPP项目”或“本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关,按照市政府相关批复文件,开展社会投资人招标工作,并代表市政府签订《PPP项目合同》等协议文件。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以下简称“首发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接受市交通委委托,与社会投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该项目法人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总责。社会投资人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负责项目施工。

三)项目选址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西起大兴区采育镇,与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河北省廊坊市区段相接;东至通州区西集镇,与首都地区环线河北省香河县段相接

()项目意义

本项目是规划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对于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建设、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内容及投资

线路全长38公里,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80米,车道宽度3.75,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桥梁长度20.1公里,占总里程53%。其他技术指标可参见《可研报告》。本项目投资估算为141.39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35.04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35亿元。最终项目投资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项目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共计2(2017~2018)

()交通流量

根据《可研报告》交通流量预测,本项目基准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6万辆远景年平均日交通量为6.9万辆标准车,交通发展趋势为逐年增长。

()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

本项目采取PPP模式具有较好的政策、组织资金和经验支撑。PPP模式推广应用的法律政策环境已逐步完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160)、《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152)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相应扶持政策与规范指导已逐步完善。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使用者付费基础,通过政府补贴机制,可以为社会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社会资本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领域具有较好的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基础